2011年中金所动用监管措施284次
3月9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发布《2011年度自律管理工作报告》(简称“报告”)。在实现股指期货安全运行、市场功能逐步发挥的同时,中金所坚持强势监管,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违规苗头。
2011年,中金所认真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异常交易行为,遏制异常交易行为进一步发展为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和价格操纵等性质和后果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从而避免、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对市场的危害。
2011年,中金所严肃查处各类异常交易行为、违规行为,采取电话提示会员首席风险官、发出市场监查关注函、约见会员总经理及首席风险官谈话等监管措施284次,其中包括对8个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的监管措施。
适当性制度现场督导检查,是中金所指导和推动会员落实该项制度的关键环节。2011年,中金所将现场督导检查重点落在新会员及重点地区、重点公司上,并结合“五位一体”(证监会、证监会各地派出机构、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监管协作机制,不断深化适当性制度现场督导检查工作的内涵。
在完善业务规则上,中金所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及时调整业务规则,提升监管工作规范性,针对股指期货季月合约价格瞬间大幅波动及时采取措施。
与此同时,中金所还着眼于交易所前端控制,及时采取暂停接受两个季月合约市价指令申报的措施,并于2011年8月8日起执行。措施执行后,季月合约价格瞬间大幅波动显著减少。
除此之外, 2011年3月14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试行)》正式执行,指引进一步明确了监管标准和程序,强化了对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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