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子公司未停批 创新产品静待细则出台
近期,关于监管层对基金子公司以及创新产品暂停批复的消息不断。《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此进行多方求证,据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证监会明确称并未停批子公司和创新产品。4月亦有几家新子公司获批,不过获批的密集度远不如前期。而创新产品则是在等待基金业协会出台审核细则,预计未来将批量出炉。
子公司获批脚步放缓
自去年11月监管层允许基金公司下设子公司开展专项业务以来,上报者络绎不绝,批复速度亦超预期。但随着今年证监会领导层的更迭,近期关于基金公司子公司“被刹车”的消息频出,称时任证监会主席肖刚对机构创新业务态度较前任审慎。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此进行多方求证,有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证监会从来没说过要停子公司。”北京某基金公司分管子公司业务高管亦称,并未听到停批的消息。此外,有已成立子公司的高管告诉记者,公司业务一概照常。
不过,进入4月以来,基金公司子公司的批复和成立速度着实放缓了许多。公开信息显示,今年4月共有两家新设的子公司成立,分别是4月19日成立的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4月25日成立的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据记者统计,今年1月~3月公告成立的子公司均为5家,而二季度首个月份仅成立2家,新公司成立速度出现了明显放缓。
“伪”创新产品采用发起式
除基金子公司业务外,创新产品迟迟不得问世也引得市场生疑。有基金公司人士表示,监管层对于创新产品的态度和审批方式确实有所变化,但并不是将其暂停,而是押后发行。
据其称,监管层拟将目前所谓的创新产品进行细分,其中,创新成分“模棱两可”的一类产品划分出来,让基金公司改为发起式基金,用自有资金参与认购。
然而,对于发起式基金的博弈仍在进行。据了解,基金公司一直以来对于发起式基金的发起金额(1000万元)有所异议,而向监管层提议下调。近期监管层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拟降低发起式基金的成立门槛,取消初始募集金额不少于5000万、持有人不少于200人的要求,但对于发起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和锁定期限(不少于三年)的标准仍然维持不变。这意味着,监管层不愿降低在发起式基金中对基金公司的约束。
上述人士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部分“伪”创新产品的报批速度。
目前正在审批的新产品中,发起式基金并不多,主要以交易型基金为主,如带有杠杆的,或多空分级的产品。
创新产品或将批量出炉
对于具有实质创新意义的产品,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其前期之所以暂缓批复是在等待基金业协会出台创新产品评审细则。“等协会细则出来了,之前压的一批创新产品接下来会批量获批。”有基金公司产品部人士表示。
目前,证监会已将创新产品的审批工作下放给基金业协会。近期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将“证监会组织专家对基金进行评审”的表述,改为“可以委托基金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创新基金募集申请进行评审”。而对于常规基金产品实行简易程序审查,不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月7日,基金业协会出台《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评审规则》(试行)。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申请募集基金产品,经中国证监会初审并认定需要委托协会组织创新评审的,可以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创新评审。协会接受中国证监会的委托及基金管理人的申请,组织专家对基金产品进行创新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作为募集申请审核的参考。
按照流程,基金公司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专家评审申请书、基金产品方案等评审材料。协会在评审材料齐备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专家小组对基金产品进行专家评审。
值得注意的是,今后基金公司将为创新产品审核“买单”,此前证监会对于新产品的审核并无收费,而协会出台的细则明确规定,“基金管理人申请创新评审的,应当缴纳相应的创新评审费,用于各项评审费用支出。”据了解,每只创新基金的评审费用或在几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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