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可开立基金账户

2013-04-07 09:44    来源:京华时报

  继境内港澳台居民开立A股账户正式放行之后,记者昨天获悉,境内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可开立基金账户正式开闸。

  证监会基金部近日向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和中国结算公司下发《关于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显示,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4月1日起可在境内申请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及其交易账户。基金销售机构应当以外国或港、澳、台基金投资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其申购资金的银行账户。京华时报讯(记者敖晓波)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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