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扩大基金公司固有资金的投资范围

2013-03-15 09:47    来源:京华时报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固有资金从只能投资于基金、国债等将扩大至银行存款、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等多个项目。记者昨天获悉,为了提高固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证监会将《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管理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暂行规定》显示,证监会首次扩大了固有资金的使用范围,同时,为了防止可能的利益冲突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固有资金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公平的原则,避免与本公司及子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之间发生利益冲突,禁止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并对公司建立防火墙制度、投资决策独立性、关联交易管理等提出了要求。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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