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北京银行获批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银监会昨日对外宣布,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将与相关部门配合,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范围,城商行首次进入试点范围。据透露,目前银监会已同意兴业银行、北京银行投资设立基金公司事宜,两家银行正在履行其他行政许可程序。此前本报记者获悉,南京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也在进行设立基金公司的准备,可能也会成为首批尝鲜的城商行。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再次扩大试点,是在审慎评估了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据介绍,此次调整主要是提出要加强风险隔离的制度建设;此外,允许申请设立基金公司的银行自主选择合作伙伴;同时,合理设计股权结构。
2005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有关要求,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启动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工作,工行、建行、交行成为首批三家试点银行。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监管部门扩大试点范围,截至目前,商业银行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已有8家,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近5000亿元,发展稳健。
尚福林表示,扩大银行设立基金公司试点范围,将改善社会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改善间接融资比例过高情况。此外,还可以推进银行的发展转型,提高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能力,同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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