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再议电商销售基金模式 上线只差临门一脚

2013-01-10 09:3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

  “直销”还是“代销”?

  近日,证监会起草的电商开展基金业务征求意见稿【全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指引(试行)》,下称“业务指引”】,被市场看作对电商平台开展基金业务的利好信息。

  但淘宝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引进基金公司属于直销还是代销仍存争议。1月9日,证监会基金监管部门再次召集各大电商,共同商讨基金在第三方平台销售的模式属性问题。

  “目前看来,监管机构对淘宝和支付宝[微博]设计的业务模式已初步认可,不存在代销问题”。一参会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

  前景看似一片大好,但已确定合作意向的基金公司短期内也不会立即上线,“毕竟,在正式出结论之前,下一次会也可能推翻今天的结果。”该人士续称。

  京东、苏宁易购[微博]也参与了前述讨论会,但本报从两家分别了解到,其对基金销售业务仍处研究阶段。

  “几年前,我们就开始了基金销售业务及渠道的研究。现在和监管部门积极沟通,成熟的情况下会进行尝试。”苏宁易购金融产品中心负责人称。

  在参与形式层面,申领牌照成为代销机构还是同淘宝一样做平台模式,京东方面则称,“目前尚无定论,平台代销或者平台自己做都有可能。”

  降低准入门槛

  去年以来,证监会针对基金在第三方交易平台上销售高度关注。2012年12月27日发布业务指引之前,已数次召开研讨会及现场调研,探讨电商的模式、风险、资质等问题。

  某大型电商理财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本报透露,此次出台的业务指引,相比研讨会时确立的标准主要有两大变化:一是降低了电商参与的准入门槛,不再提及电商的注册资本要求;二是加重了违规处罚力度,“在原有行政处罚基础上,加上了涉嫌犯罪的,还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上,基金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触电”较早,除了自有网络直销平台,去年也有好买网、诺亚等一批第三方基金代销机构获批代销基金业务。

  但业务指引的起草说明中提及,基金现有网络受制于多种因素,业务发展缓慢。为拓宽基金销售渠道,“希望可以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用户群和用户体验优势,提升自身的网上基金销售业务能力。”

  尽管降低了准入门槛,监管部门还是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审慎”选择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基金销售业务。同时也有包括电商经营者应当为境内企业法人、取得互联网相关业务经营许可证满3年、最近3年无重大行政或刑事处罚等硬性规定。

  1月9日,一位参会人士透露,监管部门再次召开相关讨论会,基本认可了淘宝与支付宝模式——只提供平台,不做产品推销,也不排斥券商、银行、第三方等基金代销机构前往淘宝开店。

  基金公司投石问路

  随着监管政策逐步宽松、市场渠道藩篱撤去,电商“触金”的蛋糕也显露雏形。但几大参与方——基金公司、代销机构、电商等都尚处紧盯市场变化、蓄势待发阶段。

  “苏宁易购在金融产品销售领域已经做了诸多准备,例如重庆小贷公司的成立以及获取了自有的第三方支付牌照,都是为了构建公司整体金融发展体系。”上述苏宁人士称,苏宁易购的野心不止于此。

  基金只是其中一方面,未来,苏宁易购的金融服务将成为率先打通线上线下的业务,“不排除会通过独立的体系甚至公司进行全面的金融运作与拓展。”

  业界有人士认为,电商开展基金业务要考虑用户规模优势、支付渠道也需要申领牌照、支付绑定银行的备案等诸多问题。大多环节都需要监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均非朝夕之事。

  而基金公司多倾向于先同具有明显用户规模优势的电商合作。

  “我们跟几家电商都在洽谈,淘宝是比较确定的一家,也是投石问路,先看看销售效果。”9日,申万菱信[微博]基金公司一内部人士对本报称。至于开发更适合电商销售特点的创新产品,“那是后一步的计划,现在暂时未考虑太多”。

  而另一家基金公司则认为,“这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拓展电商渠道是为了适应用户的消费习惯,也更便捷,至于能带来多少销售增量,“现在都不好说”。(刘艾琳)

责编: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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