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直投国电电力获批 坚定看好A股市场

2013-01-07 10:24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2年12月31日,国电电力(600795,SH)非公开发行事宜终于落定。

  国电电力2012年12月3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通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35亿股新股。

  2012年12月3日,沪指盘中最低下探至1957.88点,创46个月新低;

  2012年12月4日,沪指盘中再创新低至1949.46点;

  2012年12月5日~13日,沪指进入“2”时代,震荡走高;

  2012年12月14日,沪深两市终于迎来爆发,沪指大涨4.32%,创下2009年10月12日以来单日最大涨幅;

  这次反弹,久违却并非偶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是最直接的刺激因素,而社保基金去年年底表态“A股市场明年比今年好”,并积极布局资金带队入场;监管层对长期资金进入A股提供宽松和便利条件等等,都成为推动本轮反弹的重要支撑因素。

  社保基金:坚定看好A股直投国电行动果断

  近期,全国社保基金理事长戴相龙密集亮相,在不同场合均表示出对A股市场的信心。

  2012年11月,戴相龙在接受香港经济日报集团旗下经济通通讯社专访时就曾表示,相信明年内地的股市表现会有好的成长,向好的概率比较高,因为股市已经到了低点,有国外一些大的投资者开始增持。

  “总体来看明年A股市场会比今年好,应当适当增加投资。”2012年底在杭州召开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投资管理人座谈会上,戴相龙如是说。同时,他也指出,原有的泡沫、信心不足、市场制度缺陷都是本轮下跌的原因,明年随着改革转型的整体布局规划,对增强投资者信心应有所帮助。

  戴相龙的发言 “掷地有声”。2012年12月31日晚间,国电电力发布公告称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通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35亿股新股”。完成注资后,社保基金将以9.17亿股、5.32%的股份占比,正式成为国电电力第二大股东。这是社保基金在基础产业进行直接投资的第一单,具有旗帜意义。对于为什么选择国电电力作为本次的投资标的,社保基金也给出了充分的理由。全国社保基金在其官方网站上披露:“国电电力是中国国电集团的核心子公司和整体上市平台,也是电力行业规模最大、盈利较好的上市公司之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经过认真调研和分析论证,认为国电电力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决定参与国电电力定向增发项目的投资。此次投资对增强国电电力资本实力和实现全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都具有积极意义。今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继续按照2012年4月召开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中央企业座谈会的要求,秉承"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的理念,支持资本市场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对于社保基金投资国电电力的意义,中信证券分析师表示,就方案而言,社保入主显示公司投资价值获得认可,增发后超5%的较高持股比例及特殊资金性质有助于提高流通股话语权并促进未来资产注入进程提速。

  关于资产注入事宜,本次同样以20亿资金定增国电电力的中国国电集团早在2010年便做出过承诺:中国国电集团确定将公司作为中国国电集团火电及水电业务的整合平台,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通过资产购并、重组等方式,将中国国电集团火电及水电业务资产注入公司。并且在将火电及水电业务资产注入公司过程中,中国国电集团在火电及水电业务项目开发、资本运作、资产并购等方面优先支持公司。2012年10月底,中国国电集团注资思路进一步明晰,据公告,2013年上半年,中国国电集团将进行注资工作,拟将中国国电集团拥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其他区域符合条件的资产注入国电电力,在支持国电电力做优做强的同时,进一步解决与国电电力的同业竞争问题。

  此外,本次社保入股国电电力,成为国电电力“二当家”,还将为国电电力在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上再增筹码。值得一提的是,国电电力在规范运作、完善治理方面已经表现不俗:就在2012年12月19日,“第十一届中国公司治理论坛”在上海举办,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获得“2012年度董事会奖”,成为获此殊荣的10家上市公司之一。该奖项是迄今为止国内证券监管机构在公司治理领域给予上市公司的最高荣誉。

  监管部门:政策松绑呵护大盘鼓励长期资金入市

  社保基金向市场注入长期增量资金,是一个有力的信号。面对目前的A股市场环境,监管部门为能够引入长期资金入市煞费苦心。

  从2011年年底以来,为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证监会和外汇局加快了QFII审批速度,实施了一系列扩大开放的措施,包括将QFII总投资额度扩大到800亿美元,同时修改QFII法规,大幅降低了QFII资格要求、提高持股比例上限和增加运作便利等。证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1月,我国QFII机构累计已达201家。

  此外,2012年12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012年度2号公告称,对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做出修改,规定主权基金、央行及货币当局等机构投资额度上限可超过等值10亿美元。主权基金等长期投资者的QFII额度上限提高,有望向A股市场注入健康、持续的流动性,对于股市信心也有提振作用。

责编: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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