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渠道迎变局

2012-12-31 11:53    来源:中国证券报

  淘宝京东或涉“蓝海”

  证监会称,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市场已形成以商业银行销售为主,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销售为辅的多渠道销售模式。但是,各渠道间发展很不平衡,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发展缓慢,基金销售市场的良性竞争格局尚未形成。近十年来电子商务已经广泛渗透进入金融产品消费等领域,但是基金管理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自有网络平台受制于多种因素,业务发展缓慢,希望可以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用户群和用户体验优势,提升自身的网上基金销售业务能力。

  上述征求意见稿称,为改善基金投资人的用户体验,《业务指引》拟在实名制管理的基础上,允许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供账户管理功能,并与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交易账户进行有效链接。

  基金销售机构是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应当充分评估论证,制定相应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理制度,并事先向证监会备案。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在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之后,才可以从事基金宣传推介等基金销售活动。

  《业务指引》明确了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销售结算资金、销售适用性、信息披露和信息管理平台等监管要求,规定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资质条件,对其经营者提出了网站接入地、电信业务经营期限、诚信记录等方面的要求。要求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投资人身份资料及交易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同时,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明确规定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直接从事基金销售活动的,应当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2012年已有多家基金公司向证监会上报了进驻淘宝等电商平台开设品牌店的方案,并一直处于和管理层沟通的过程中。

  自2012年2月诺亚正行成立以来,基金第三方销售牌照陆续发放,但因市场不好,销售不尽如人意。而12月以来,随着股市回暖,加上货币基金T+0业务的推出推动基金销售,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迎来春天,各机构基金销售量明显增加。不少市场人士称,淘宝、京东等在此时“涉足”,时机正好。

责编:卢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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