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产品审核取消通道制 向注册制迈进
由基金公司自行决定上报数量和类型,鼓励基金管理公司建立基金退出机制。
昨日,证监会发布实施《关于深化基金审核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配套措施,全面改革基金产品审核制度。
据证券时报报道,证监会基金监管部负责人表示,本次改革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总体思路是转变审核观念,取消基金产品通道制;简化审核程序,缩短审核期限;实施网上申报和审批,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基金产品审核通道制在本次改革中被取消,基金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决定上报数量和类型。基金产品审核期限将会缩短。据介绍,常规产品按照简易程序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实行简易程序审核的常规产品包括普通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指数型、货币基金、发起式基金、常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产品及单市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对于分级基金、理财基金、跨市场(境)ETF以及其他有特殊安排的基金产品,考虑到产品尚不成熟或运作机制复杂,暂不实行简易程序。基金产品将实行网上申报与审核。作为改革配套措施,监管部门将发布适用于各类常规产品的基金合同填报指引。同时,推出网上电子化申报和审核系统,通过电子化提高审核效率。
监管部门还鼓励基金管理公司建立基金的退出机制。随着产品审核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未来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规模较小的“迷你基金”,对此,监管部门鼓励基金管理公司根据产品特点和管理成本在基金合同中约定自动终止清盘或合并条款。此外,监管部门还推动各方归位尽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该负责人表示,在公募基金领域,证监会将不断拓宽基金公司业务范围,松绑投资运作限制,优化公司治理,提高公募基金行业的整体竞争力。无论机构准入还是产品创新,都将尽量降低门槛、弱化审批,更多地关注对程序和行为的检查,更加注重风控合规,从以审批带动监管的模式逐步转变为以检查带动监管的模式。
这位负责人还透露,本次改革是基金产品审核由审核制向注册制转变的过渡性安排。目前将争取尽快审核已申报产品,自明年1月1日起产品审核将“新老划断”。关于创新基金产品论证,将从由监管机构论证改为由中国基金业协会组织评审论证,对通过论证的创新产品可以给予一定保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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