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调研基金费率改革 拟普降三费推浮动费率

2012-07-04 10:1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 徐皓 发自上海

  证监会今年接连推进的基金行业改革措施再下一城,在基金公司股权、产品、专户方面的条款修订已经付诸于案牍之后,关于基金费率方面的调整被提上议事日程。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证监会已经对基金费率改革进行了初步研究形成方案,本周由基金业协会组织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对基金公司进行调研。费率改革的内容包括了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和交易费用(交易佣金),并提出浮动费率制度试点,鼓励基金计提业绩风险准备金等。

  基民有望全面“减负”

  “这次费率改革是郭主席专门提出让基金部研究。”参与调研的基金公司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从改革方案来看,是要把基金运营中各个环节的费用普遍下调。”

  近年来,关于基金固定管理费问题,在社会上一直有较大争议。而此次改革并不仅仅触及基金管理费问题,还涉及托管银行的托管费和对券商的交易佣金方面。而这些都是基金投资中直接或间接的成本。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在基金管理费的改革思路中,监管层提出要进一步放松费率的管制,鼓励基金公司通过适当降低管理费,试点支点式浮动管理费等多种形式,实现管理费的多样化;鼓励行业竞争,使管理费能够体现基金公司管理能力和产品特点。

  与此同时,监管层的改革方向中也包括将推进市场化托管费率机制的形成,并推进基金公司将交易佣金下降至合理水平。

  此外,监管层还鼓励基金公司计提业绩风险准备金,从每个月从管理费中提取准备金,在业绩低于一定标准时补偿给基金,以应对大众对固定管理费的质疑。

  “毫无疑问,对于投资者这些措施都是利好,但对于机构压力会比较大,尤其是基金公司。”有基金公司高管坦言,虽然基金公司也希望托管费和交易费能降低,但最终的压力可能还是会转嫁到基金公司上。

  动动机构的“蛋糕”

  从改革措施细节中可以看到,除了基金公司直接“让利”之外,银行和券商在基金运营利益链条上也将面对市场化改革,以及随之可能带来的收益缩水。

  监管层在调研会上指出,证监会将启动对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的修订,并借此契机对托管费率进行改革。拟放开外资银行托管限制,在托管费率的形成机制上适当引入市场竞争,按托管费与所提供的服务挂钩。同时,鼓励托管行对规模大的基金适当降低托管费,在核心托管服务外增加增值服务,并明确收费标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虽然此次申购费、赎回费并未在改革方案中直接涉及,但一条与之相关的措施留出空间。改革方案提出,允许偏股型基金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一定比例的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上限定为1.5%/年,基金可以选择前端申认购费、后端申认购费、销售服务费等多种收费模式。

  所谓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按日提计,按月支取。只有申购费为零的基金才收取销售服务费。目前只有货币基金、理财型基金和部分债券基金有销售服务费。对于持有期限小于1年或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而言,选择销售服务费收费模式的基金更为“划算”。

  而相对于通过“市场之手”降低托管费的设想,监管层对于券商的交易佣金则明确提出“目前费率偏高,需下调至市场合理水平”。目前基金的交易佣金多为万分之八,而一些个人投资者都能轻易获得万分之五甚至更低的佣金费率。

  统计显示,2011年基金累计向券商支付的交易费用即使较前一年下滑四分之一,也仍达到46.78亿元。

  浮动费率产品已上报

  而这次费率改革中的一大亮点是监管层首次明确提出支点式浮动费率试点,尝试按照“对称浮动”的方式将管理费与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挂钩。试点初期将对支点模式的管理费浮动区间进行指导,调整幅度控制在30%以内。

  不过同时,监管层也提到,国外大部分基金采用的仍是固定费率,美国约有1.3%的共同基金采用浮动费率,欧洲主要是对冲基金采用浮动费率,经测试固定费率实际收取投资者的费用最低。浮动费率会过度刺激基金经理追求高收益,在熊市期间会影响到基金公司对基金的持续投入。

  “支点式费率产品不大可能大范围铺开。”有基金公司人士认为。

  据悉,早在一个月前,已经有基金公司上报了浮动费率设计的基金产品,该基金为一只封闭式产品,但证监会一直未公示受理情况。不过此次会议上,监管层指出,在未来产品审核中将“鼓励管理费、销售费的多样化”。(徐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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