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上周末颁布多项基金公司利好措施

2012-06-18 09:56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肖海燕 宋娅)允许基金公司开展资管业务,放松基金公司股权限制,放宽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条件……新基金法出台前,证监会“一口气”颁布了多项基金公司利好措施。

  证监会上周末就修改《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的相关条款主要集中于:证监会拟放松对基金公司过去因行政受处罚而无法发行新产品的限制。征求意见稿规定,凡是相关行政处罚的原因对开展基金销售业务并不构成实质性障碍的,基金公司仍可照常申请发行新产品。

  此外,在发布征求意见的同时,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放松基金公司股权比例限制,拓展基金公司销售渠道,拓宽基金公司业务范围。不过,上述表态只是上述证监会相关负责人的口头表态,具体的细则有待进一步跟进。

  此前,华夏基金由于股权问题三年不能发行新产品,市场人士认为,在新的《办法》中,这种情况将得到有效避免,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放松基金公司股权限制,更加有利于基金公司开展股权激励,以促进目前愈演愈烈的公募基金行业人才荒问题的解决。

  在基金销售方面,面对强势的银行、刚刚起步的第三方基金销售等,不少中小型基金公司仍觉得新基金发行很“吃力”。为此,证监会拟对银行券商和咨询机构等因受罚而被限制申请资格的判断标准进行调整,放宽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条件。在分析人士看来,此举将有利于基金公司降低销售成本,对于基金公司和投资人形成双重利好。

  证监会表示,拟允许基金公司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打造成投融资平台;同时,拟进一步放松一对一、一对多专户计划的管制。

  “从证监会一系列动作及表态来看,证监会放松了多项对基金公司的监管,未来基金公司的发展将获得更多的自主权,这将有利于基金公司业务创新和加强自身的造血功能。尽管监管松绑不少,但行业能否把握契机,仍需基金公司的业绩来说话。”上述分析人士说。

  不过,在华泰联合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王群航看来,上述影响只能是长期的趋势,但短期来看,影响可能不会太大。“以放松股权限制为例,去年以来基金公司获批速度本来就已加速,股东想不想加入公募基金还是取决于基金公司挣不挣钱,而新基金公司初期的阵痛也不是所有股东都能忍过去的。”(肖海燕 宋娅)

 

责编: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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