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昨日,人民银行、外汇局发布通知,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内证券投资相关管理,进一步便利跨境证券投资。
主要政策措施包括:一是取消QFII资金汇出20%比例要求,QFII可委托托管人办理相关资金汇出。二是取消QFII、RQFII本金锁定期要求,QFII、RQFII可根据投资情况汇出本金。三是允许QFII、RQFII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对冲境内投资的汇率风险。
与此同时,外汇局发布2018年第1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指出,合格投资者外汇账户的收入范围是:合格投资者从境外汇入的本金及支付有关税费(税款、托管费、审计费、管理费等)所需资金,利息收入,从人民币账户购汇划入的资金,以及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其他收入。支出范围是:结汇划入合格投资者人民币账户的资金,出售境内证券所得、现金股利、利息等资金,以及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其他支出。未经批准,合格投资者账户内的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证券投资以外的其他目的。
此前,QDLP和QDIE试点也在加大力度,4月24日,外汇局稳步推进QDLP和QDIE试点工作,将上海和深圳两地试点额度分别增加至50亿美元。(记者 李楠桦)
12日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对QFII、RQFII实施新一轮外汇管理改革,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记者6日从外汇局网站获悉,日前召开的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支持外贸创新发展,稳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试点。
昨日,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介绍2017年外汇收支数据情况。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完善跨境反洗钱监管。该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据外汇局11月6日消息,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今日公布2017年6月末中国全口径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二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继续平稳增长。
据外汇局9月18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8月,银行结汇9422亿元人民币(等值1412亿美元),售汇9677亿元人民币(等值1450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56亿元人民币(等值38亿美元)。
昨日,外汇局微信公众号称,有媒体报道外汇局针对部分企业开展内保外贷业务调查,相关报道情况不实,未针对媒体报道中的几家企业开展内保外贷业务调查。
据外汇局11月25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0.9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3万亿美元)。
从监测数据来看,王允贵表示,2014年8月到12月份,跨境收支出现了一定的净流出,但今年1、2月份跨境资本流动出现了反转。
新京报讯 (记者陈白)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外汇局国际收支司司长管涛对媒体表示,近期人民币贬值波动属于正常变化,人民币双向波动的条件已经具备。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4日刊发的文章中称,截至2010年12月,外汇局共批准88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的境外投资额度共计683.61亿美元。QDII制度的实施有效拓宽了境内机构和个人的境外投资渠道,使之能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产和管理风险。
《通知》指出,银行申请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系统接入时,应首先进行联调测试。申请进行联调测试时,银行总行应填写《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测试环境接入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提交总局或分局。总局或分局技术部门在征求业务部门同意后,向银行开放测试用户。
《通知》指出,银行申请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系统接入时,应首先进行联调测试。申请进行联调测试时,银行总行应填写《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测试环境接入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提交总局或分局。总局或分局技术部门在征求业务部门同意后,向银行开放测试用户。
今年5月以来,随着美联储退出量化宽松预期逐步增强,国际资本有从新兴市场逐步撤离的迹象,对此,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今天表示,目前,我国没有出现外资主动集中撤离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