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数千元“激活费”,就能办可透支10万元的消费卡?听起来很诱人,来自重庆市永川区的刘先生动心了。当交完2800元“包装费”“激活费”,他却收到了一张无法使用的废卡,这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了。
日前,永川警方捣毁了一个以办理假冒“信用消费卡”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58人。
3月中旬,一陌生人通过微信添加刘先生为好友后,称自己是北京一家综合性金融公司的业务员,向刘先生推销办理他们公司的“信用消费卡”,该业务员称消费卡具备信用卡的功能,额度高,可在公司网站购物,也可以申请贷款。急于用钱的刘先生决定办理一张额度为10万元的卡,对方称刘先生资质达不到办卡要求,需要缴纳1300元用于资质包装以提高个人征信记录。按照对方要求支付成功后,刘先生收到一条信息,称其办理的消费卡资质审核通过。随后,该业务员告知刘先生“消费卡已经寄出,需缴纳1500元用于激活消费卡。”刘先生再次缴纳“激活费”后,收到了一张连磁条都没有的“山寨”卡,而之前声称可消费的网上商城更是一个“骗局”:商品价格远高于市场价,并且消费卡仅可支付商品价格的60%,另外的费用需要额外支付,贷款功能也无法操作。“寄过来的其实就是一张废卡,根本无法使用。”刘先生气愤地说。
不需提供任何资质证明,额度10万,7天下卡,可变现、贷款、购物……犯罪团伙对外宣传的丰厚诱人“福利”,实则是精心设下的陷阱。据办案民警介绍,这是一个集“钓鱼”、制卡、寄卡于一体的专业诈骗团伙,该诈骗团伙抓住受害人“贪图便捷、盲目轻信”的心态,通过加微信好友、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寻找作案目标,向受害人声称“无需核查个人信用记录、审核放卡最快7天,还可以升级额度,超长还款期限”等,诱骗受害人“上钩”,再通过收取制卡费、激活费等名目实施诈骗。
经查明,该诈骗团伙层级分明、分工明确,其中4名“总经理”负责网站建设,提供虚假信用卡、电话卡等作案工具;5名“业务经理”每人管理数名业务组长,负责注册用于作案的微信账号,编写教授统一的诈骗话术,分配诈骗对象信息资源,寄递虚假信用卡;每名“业务组长”管理数名业务员,负责寻找作案对象实施诈骗。该诈骗团伙作案警惕性极强,单笔诈骗金额不超过3000元,并诱使受害人删除其诈骗微信号,消除作案证据,企图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目前全国各地已有2000余名受害人。
“这是一起典型的电信网络诈骗。所谓的消费卡,是诈骗团伙打着信用额度的幌子诱骗受害者。”办案民警介绍说,广大市民切勿轻信各类办理银行卡、信用卡的网络和手机短信广告,更不可轻易将个人信息透露给陌生人。办理信用卡,应到正规银行网点通过正常手续办理,银行对办理信用卡审核程序十分严格,申领信用卡不收取任何费用,以资质包装、激活信用卡等名义收取手续费行为都是诈骗。记者 李坚
近年来,很多的商家都会鼓励客户办理消费卡,但是随着店铺关门、老板跑路,本来方便实惠的消费卡成为了一张张“忽悠卡”。
2013年4月,郭女士在小区会所办理了一张游泳馆消费卡,一年过去,当时存入的1000 元现金现在还剩一大半。近日,会所却突然打来电话催郭女士续费,并声明如果郭女士不续费就冻结卡上剩余资金。
12月12日起至12月30日,我市将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会员卡、消费卡专项清退工作 ,这标志着我市“双节”廉政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冯某回去后在卖家远程操作指挥下,成功破解了美食广场的密码,将电子充卡器激活。12月7日,中原区法院一审判处冯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张某拘役2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