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通”规则19条公开征求意见

2014-05-12 08:55    来源:期货日报

  证监会9日就《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共19条,明确了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及结算机构的职责,对境内证券公司开展沪港通业务提出原则性要求,明确了沪港通的业务范围、外资持股比例、清算交收方式、交收货币等相关事项,对投资者保护、监督管理、资料保存等提出了相关要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说,欢迎社会各界对《规定》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证监会将根据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后尽快发布实施。

责编: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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