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申通快递单网上公然叫卖 个人隐私值4角钱

2013-07-29 10:24    来源:新华网

  日前,南方日报接到市民孟先生报料称,其在委托快递公司收发货物后发现,包括个人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遭泄露。记者随即进行了调查。

  记者经多方调查后发现,因淘宝卖家刷信用而催生的快递单买卖,已形成完整的市场及上下游利益链,圆通、申通、韵达等多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单在网上被公然叫卖,价钱低至0.4元至2元不等。记者近日更是通过网络购得多张圆通快递单,经联系收件人何先生、宗先生等确认后发现快递单各项信息完整无误。

  游走在买卖快递单利益链周边的,则是一些更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分子,家住深圳罗湖的虞峰(化名)就不幸成为其中一名受害者。今年3月份,朋友给虞峰寄来了7部价值总计8400元的联想手机,但手机并未到手,就被一名自称“虞峰”的男士领走。5月份,冒充虞峰领走手机的犯罪嫌疑人范某在龙岗区双龙地铁站附近被警方抓获。近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范某。

  何先生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发现自己的快递单被出售,心里受不了,有被人出卖的感觉。贩卖信息的人实在是太可恶。”

  记者调查谁在卖?

  不少网站明码标价圆通、申通、韵达等多家公司快递单

  犯罪分子真的能够如此轻而易举就购买到公民的快递单信息?所购买的快递单信息详细到何种程度?快递单信息为何在网上公然叫卖?这个市场到底呈现怎样的生态?近日,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暗访。

  记者首先通过网络搜索发现了“淘单114”、“单号吧”等公然叫卖快递单的网站。网站的介绍显示,这些网站拥有圆通、申通、国通、韵达等多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单可供选择。记者尝试在“淘单114”支付1元购买1张快递单,支付宝转账成功后,该网站提供了一宗在7月21日发货的单号为KA13xxxxxxxxx的EMS经济快递,但记者并未在中国邮政网站查询到该快递物流信息。

  随后,记者联系单号吧客服尝试购买快递单,但被告知,需注册并成为充值用户,最低充值额度为50元。记者提出先购买几张快递单试验真假遭客服拒绝。该客服人员表示,该网站出售的所有圆通、申通快递单均为真实快递单。

  几经辗转,记者终于联系上一位QQ名为“出卖快递单号”的卖家。该卖家随即以1元每单的价格,向记者售卖了5张由深圳发出的圆通快递单信息。该信息除告知快递单号外,还详细列出了每位收货人的姓名、手机及住所。记者发现,5位收货人分别来自山东、湖南、福建、上海等省市。

  怎么卖?

  价格低至0.4元1单 交易量动辄数千上万条

  记者随即致电收货人发现,快递单信息所在各项内容完全属实,而收货人也向记者证实,当日有深圳发出的快件寄给自己。来自上海的何先生直言,知道自己的信息被出卖后很不开心,心里受不了,“有被人出卖的感觉,贩卖信息的人实在是太可恶。”

  何先生还表示,很担心自己的信息被用于做推广、刷信用,而如果购买者抱有其它目的,则防不胜防,但何先生无奈地表示,因为没有办法确认到底是谁贩卖了自己的个人信息,也没有办法进行追踪,“作为个人,想要维权会很难。”

  记者多方了解到的信息则显示,快递单买卖的市场极为庞大,动辄数千、数万的交易量,前述卖家就给记者出具了一份买卖信息价目表,价目表显示,其手头掌握的货源量高达数万。另外,售卖的信息不仅可以精确至收货地点、收货人,也可指定收货地点,显示完整的发货人、发货地点信息,行内将此称为“单向指定”,如果需要“双向指定”,即发、收货人全部信息,加倍收费。综合各项数据显示,快递单价格大致在每单1元左右,“单向指定”最低可低至0.4元每单,“双向指定”最低则可低至1元每单。

  谁在买?

  多为淘宝店主买来刷信用

  那缘何会催生如此巨大的快递单买卖市场?多方证据显示,快递单买方多为淘宝卖家。前述快递单卖家就告诉记者,其出卖的快递单多用于淘宝刷信用。为此,他还总结了一套刷信用的窍门,并一一告知记者。

  据其介绍,因为淘宝对假物流信息的监管,快递单必须是未经快递公司扫描,并包含有完整物流信息,“那些网上快递号自动生成器是没用的。扫描了也用不了。圆通是18点前扫描,你必须在这个时间点前刷。”

  随后,记者进入了一淘宝卖家互刷信用的QQ交流群内。群内多位卖家也向记者证实,可以使用快递单“刷信用”,也有不少快递单卖家在群内推销快递单号,大多为圆通、申通快递单。

  调查显示,淘宝近期加强了对店主的相关监管。通过购买快递单成功进行造假行为的一个关键是,必须赶在快递公司当日扫描快递单前购得快递单并完成整个造假行为。这也使得快件一旦进入程序,快递单信息就立即被下游卖家所掌握,并以最快的速度售卖,这也为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埋下了诸多隐患。

  在此过程中,除发货人之外,仅有快递员或快递公司其它工作人员有机会能够接触到该快件。何先生即向记者表示,如果不是其购买商品的卖家出卖其信息,就一定是快递公司所为。

  如此大规模的快递单买卖是否构成违法?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曾处理过个人信息贩卖案件的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科检察官张连刚。张连刚表示,按照法律规定,非法提供和获取个人信息,达到情节严重,就可能触犯刑法,应追求刑事责任。但具体能否入罪,则仍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快递单记载了联系电话、住址、姓名等公民个人信息,和身份证号、住址、通话记录等其它信息,实质是一样的。”

  张连刚告诉记者,从理论上来说,非法获取、提供个人信息,不仅可以构成个人犯罪,也可构成单位犯罪,“虽然目前实践中还没碰到,但按照《刑法》第253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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