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信托事件引爆涉矿信托火药桶
中诚信托涉案柳林巨额高利贷案,是否会推倒涉矿信托兑付风险的多米诺骨牌?
早在2012年6月,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下称:中诚诚至金开1号)被曝光陷入困局,随着中诚-诚至金开1号融资方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振富集
团)控制人被曝出涉非法集资,以及公司所在地山西省柳林县被曝出“崩盘”,至今,该事件如何处理尚未有结论。
这款涉及高达30.3亿元的信托产品成立于2011年2月1日,兑付日期2014年1月31日,至今振富集团已经出现严重资不抵债,使得该产品的及时兑付充满悬念。
3月19日,上海一位信托人士指出,按照契约,这一款产品的兑付将主要依靠劣后投资人投资资产,以及担保资产的处理情况。
振富集团作为劣后投资人和融资方,从现有资产情况来看,情况不甚乐观。一旦发生兑付风险,更依赖的将是中诚信托,或是工商银行牵头推出的整合方案。
从另一个角度,中诚信托涉煤风险暴露出国内矿产资源类信托风险的冰山一角。
2013年是涉矿信托风险爆发的一年,2011年国内成立的近160款合计480余亿规模的矿产资源类信托产品,2013年将面临集中兑付。
中国科学院某所矿产资源研究室研究人士受访时指出,相比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和有色金属行业,煤矿资源整合过程中不规范的现象最为显著,各类融资活动牵涉广泛,或成为风险爆发的风暴眼。
中诚信托样本
2011年2月1日,中诚信托成立了为期3年的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为王平彦名下振富集团进行股权投资30.3亿元,用于该公司在资源整合过程中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选煤厂建设等。
彼时,振富集团预计将变身为一个年产达到360万吨,开采煤种涵盖焦煤、动力煤、无烟煤的大型综合煤矿集团。
但是事与愿违。由于部分煤矿至今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复,身陷“高利贷”风波的振富集团资金链条无法盘活,王平彦也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身陷囹圄,日前已被山西省柳林县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当地警方认定的是王平彦非法吸收4.3亿元资金高利贷,实际上除了中诚信托的30亿融资外,振富集团的高利贷欠债本金就达到29.8亿元。”一位曾经前往山西柳林实地调查该案件人士指出。
作为一款股权投资产品,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产品,和振富集团的债权人相比,显然后者具有明显的清偿优先权。
其投资结构为“股权投资附加回购”。操作模式是,由信托资金对振富集团增资,增资后,信托计划持有振富集团49%股权,王氏父子持有的另外51%股权也质押给中诚信托。如果振富集团爆发清偿危机,中诚信托掌握的股权价值将大打折扣甚至资不抵债。
按照消息人士的说法,中诚信托正积极与山西省有关部门洽谈,力图推进部分未获批煤矿的整合方案,借此盘活振富集团的资产。与此同时,有媒体报道称,工商银行可能引进中国华融处置振富集团资产,不过这一消息未获得工商银行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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