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分公司经理与商人合谋虚增油站成本被抓
在河南信阳的沪陕高速入口处,2公里路段内分布着中石化的4座加油站,其中一座建成至今未启用。每座真实成本200万元左右的加油站,经过一系列精巧谋划的虚报,在中石化河南信阳分公司的预算账簿上,摇身升值到800万元以上。中石化类似的许多成本“虚高”的加油站,密布在信阳境内。
以上是信阳实名举报人的描述。经该举报人与地方司法机关的合作,中石化河南信阳分公司经理张华、与其“深度合作”的商人胡应明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及行贿罪被起诉,2012年12月,案件一审开庭判决罪名成立。
张华案并非个案,其暴露出的中石化成本失控问题,已远非“跑冒滴漏”那么简单。垄断的权力,加上内部管理的疏失,庞大而丰腴的市场,俨然成为一场私人的饕餮盛宴。
中石化“掮客”
胡应明出生于1968年,原籍信阳潢川县,他的掮客生涯始于13年前。
2000年,胡应明还是信阳市的一名个体出租车司机,他的岳父是信阳石油系统退休人员,通过其岳父家的关系,胡与中石化河南信阳分公司经理张华熟稔了。
据举报人李洪严透露,2000年前后,胡应明物色其老乡合伙建设加油站。由其老乡出资,胡负责运作中石化关系,建成后整体打包出售给中石化,获利由双方对半分成。2000年,位于信阳潢川县仁和镇北侧的第一座加油站建成,第二年,双方又在潢川县白店乡106国道与沪陕高速入口建成了第二座加油站。
李洪严还透露,两座加油站运营一年多以后,分别以198万(仁和镇加油站)和398万元(白店乡加油站)的价格出售给了中石化河南信阳分公司。
故事的开端就有着不寻常的时代背景,当时正值中石化集团公司组建不久,不仅面临中石油的竞争,还面临着2004年全面开放成品油市场的压力(世贸协定)。两家垄断企业都大力扩张其销售终端。
据中石化河南分公司知情人士介绍,上述胡应明与中石化的合作模式在以前很常见。建站前,投资人就与中石化相关单位签订意向收购合同。投资人负责征地、建房舍,加油机等设备由石油公司提供。建好后,投资人打石油公司牌子,进石油公司的油,若干时间后由石油公司收购、自营。这确实是一种“深度合作”,胡应明的合伙人办理两座加油站的土地使用证时,就直接办到中石化名下。
“当时成品油滞销,某些好地段中石化拿不到,又想多卖油,便高价收购加油站。一个地段好的价值50万的加油站,能叫价叫到500万。”上述知情人告诉本报记者,“民间建加油站转手倒卖现象很普遍。”
2002年3月,中国青年报报道湖北省现有违规建设的加油站195座,违规经营的加油站287座。违规建设的加油站中,相当数量的不是为了经营,而是为了转手倒卖……一般规模的加油站建设费用在200万元左右,但是通过几级倒卖,最高可以卖到1800万元以上。巨额利润诱发了兴建和扩建加油站的热潮。仅武汉市南大门107国道上一段5公里的路段,就密布了15座加油站,平均每公里有加油站3座。
能卖到这么高的价格,除了真实的市场需求之外,不得不令人怀疑民间与国企收购方的勾兑可能。
据知情人透露:“仁和镇加油站198万的收购价,胡和合伙人实际得到了178万,其中的20万给了张华做回扣;白店乡加油站的收购价,双方实际所得是360万,给张华的回扣是38万元。”胡应明与中石化河南信阳分公司完成交易后,将上述两座加油站的所有账册全部焚毁。胡应明的掮客生涯也从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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