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韵达航空货运代理资质被撤销 货运成本承压
凸显快递业狂飙下管理乱象
一票货物带来四张罚单,而受罚者囊括了“四通一达”传统民营快递巨头中的两家。继韵达货运等三家公司被注销二类航空货运代理资质后,上海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下称“圆通速递”)因违规而收到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下称“中航协”)的罚单。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天从中航协获悉,在对10月22日晚南航CZ6524航班在大连机场落地后发生的货物燃烧事件的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圆通速递因未对其托运的货物按照操作规程验货、分类,导致谎报为普通货物的危险品交运航空公司,决定注销其二类航空货运代理资质。
“当时正处于‘双11’到来前夕,包裹量开始激增,导致一线的业务员和安检环节都有所忽视。”关于“品名不符”的原因,圆通速递一位管理层昨天向本报记者如是解释。
近半个月中航协连开四张罚单,背后则是快递行业爆发式增长下的粗放管理乱象。“最近几年,包括‘四通一达’在内的快递企业,业务量几乎都在以每年翻番的速度增长,而高速增长下更多的是疲于应付,对管理和安全的相关投入并不够。”一位快递行业内人士向本报称。
冲动惩罚
10月22日,南航CZ6524航班在大连落地后发生货物燃烧,经大连机场公安分局的调查认定,货物起火源于包裹内耐风火柴自燃。
根据民航运输相关规定,火柴属于禁运危险品,原本无法登上民航飞机,而记者获得的中航协对该事件的调查报告显示,此货物的托运人为上海启昊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下称“启昊”),货物品名为“轴承、标书、纸编”,并没有标明有火柴。
这一票货物是由韵达货运揽收,后交由上海汇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汇行”)、启昊两家公司层层代理后才交付南航承运的。由于三家公司均未检查出禁运品火柴,因此均被中航协注销了二类航空货运代理资质。
对圆通速递的处罚,则是中航协经过进一步调查作出的决定。调查显示,在同一航班上,还有两宗物品的实际托运人为圆通速递,货物品名分别为锂离子电池1块和手机含锂电池1个,但圆通速递在向南航交运货物前,并未对货物进行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正确分类,也未按照规定在运输文件中附随检测报告。
上述管理层介绍,目前圆通的主要转运中心和枢纽都设有安检设备,不过各地加盟公司对货物的识别还主要依靠肉眼,而即使上海公司有三台安检设备,但一到递送旺季业务量激增业务员疏忽,还是没能防止隐患的发生。
据记者了解,在“双11”期间,圆通速递的包裹量最高峰达到每天700万件,去年同期还只有320万件左右,而今年全年,圆通速递的包裹量也翻了一番,预计突破10亿件。
同时,该管理层还告诉本报,目前公司内部已经对相关业务员、安检人员进行了处罚,下一步还将在各分公司配备安检设备和安检人员,以防隐患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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