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节能减排再出重拳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发改委提出,确保今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7%以上。
根据《通知》,包括节能环保、智能电网、物联网在内的多个产业获得支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中被列入公告的落后设备(生产线),将在2013年9月底前全部关停,12月底前彻底拆除,不得转移。
《通知》指出,要大力发展服务业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推进高效锅炉、高效内燃机、半导体照明、绿色建材、烟气脱硫脱硝、机动车尾气高效净化等节能环保产品和装备发展,建设一批国家节能环保重大技术示范工程。
《通知》要求推动实施绿色照明工程,落实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规划。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3亿只、节能汽车100万辆、高效电动机500万千瓦,推动超高效节能产品市场消费。调整鼓励进口目录,支持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逐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在采购中的比重。
此外,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大力推进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等勘探开发利用。支持工商企业、工业园区和大型公共建筑发展光伏发电系统,推进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开展以智能电网、物联网和储能技术为支撑的微电网示范工程。促进煤炭清洁利用,推广使用天然气、煤制气、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发展分布式能源。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
支持节能环保产业的同时,发改委还要求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通知》指出,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对新上项目能源消费量增长过快的地区,暂缓高耗能项目能评审查。提高“两高”项目准入门槛,新上“两高”项目的能效、环保指标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同规模领先水平。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方面,《通知》还要求,结合做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为重点,尽快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并公告企业名单,加强监督检查,列入公告的落后设备(生产线)力争2013年9月底前全部关停,12月底前彻底拆除,不得转移。全年淘汰落后产能火电200万千瓦以上、炼铁263万吨、炼钢781万吨、水泥7345万吨、电解铝27.3万吨、煤炭4500万吨、焦炭1405万吨。
根据《通知》,对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进度滞后、淘汰落后产能不力、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的地区,暂缓办理该地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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