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消费预计三年超3万亿 成房产汽车后新增长点
今后三年年均增20%以上预计2015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超3万亿。
信息消费对象
(含两类:信息产品、信息服务)
信息产品:智能终端
1.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互联网电视、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原子产品
2.钢铁和水泥等传统行业的自动控制、信息化系统,甚至包括一般性原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专利、产品设计及其交易等
信息服务:
1.手机游戏、互联网电视内容
2.互联网金融:网络贷款、在线保险、网络券商、基金电商化
3.移动支付(POS机终端、手机终端、移动支付SIM芯片)
4.智慧城市:通过信息技术来提高城市运行和管理效率。
信息消费基础
(含两类:设施基础、受众基础)
设施基础:“宽带中国”是第一要务
无论是云计算、物联网,抑或是其他信息经济形态及信息消费行为,其规模化发展均必须建立在高速、泛在的宽带信息网络基础之上。因此,这也解释了为何国务院将推进“宽带中国”战略作为促进信息消费发展的第一要务。
受众基础:我国网民规模达5.64亿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64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509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2.1%。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2.42亿人,网络购物使用率提升至42.9%。
移动互联网用户也已超过4.6亿,手机用户数量已超过11亿,远高于移动互联网用户,而中国的3G用户也已超过3亿。另外,70%的新增移动互联网用户通过手机来使用网络服务。
24日上午,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副司长祝军介绍,四条措施保证今后三年信息消费年均增长20%以上。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朱宏任表示,将努力将信息消费培育成继房地产、汽车之后的又一消费领域、新的经济增长点,文件将会尽快出台。
什么是信息消费
信息消费,有人说这个名词挺陌生,实际上你看报纸,看新闻,都在获得信息,这些有偿的获取信息的行为都是信息消费。
从全球信息产业发展来看,信息消费涵盖生产消费、生活消费、管理消费等领域,覆盖信息服务,如语音通信、互联网数据及接入服务、信息内容和应用服务、 软件等多种服务形态;覆盖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等多种信息产品;还包括基于信息平台的电子商务、云服务等间接拉动消费的新型信息服务模式。
信息消费是一个宏观的概念,涉及到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购买一部智能手机,从打电话、上网所产生的通讯费到下载安装各种APP,在阅读、看视频、使用团购业务等操作行为所产生的花销都是信息消费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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