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深陷债务纠纷 物流商讨本钱受阻

2013-06-05 10:32    来源:证券日报

  蜀城货运负责人王旭表示,5月31日,广汇总公司孙总出面,承认违约和债务属实无异议,并答应还清运费欠款并购回非标挂车。然而次日,广汇能源在对账之后却出尔反尔

  根源于行业持续低迷、库存难以消化,广汇能源(600256.SH)和成都蜀城货运有限公司(下称“蜀城货运”)因煤炭运价和运量产生的债务纠纷,至今仍未解决。

  6月4日,蜀城货运方面表示,5月31日,广汇能源承认违约和债务属实无异议,并答应还清欠款及购回车辆,次日却出尔反尔。

  而广汇能源董秘一直不愿意接受记者采访,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总部并不清楚下面公司的纠纷处理到了何种程度,公司正在解决此事件,但不了解具体进展。

  单方终止合同?

  2011年10月,广汇能源发布招标计划,为其在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至甘肃瓜州县柳沟煤炭物流基地之间的运煤专用公路招募专用车辆。在招标合同附表上,广汇方面列出采取的措施包括:在原运费每吨128元的基础上,提高到每吨135元;无过路费,交警路政;运费及时结算,股份公司预拨资金1000万元,保证每周结算一次。

  2012年2月27日,蜀城货运与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县煤矿(下称“新能源公司”)签订了《煤炭运输合作协议》,其中约定从广汇煤矿至柳沟物流园的运价总计为135元/吨。

  然而,资料显示,2012年12月,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伊吾分公司在其发布的一纸通知上表示:白石湖煤矿至柳沟物流园煤炭运费调整到112元/吨。

  此外,在蜀城货运与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上,“承诺保证条款”第四条显示:“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保证提供货源达到每月不低于6趟”。

  而蜀城货运负责人王旭对记者表示,广汇方面由合同保证单车每月不低于6趟单方降至单车每月4趟,后来甚至单车2趟;公司未履行合同,且单方面下调运价运量,已构成违约。

  2012年9月26日,广汇新能源公司发布一份《<煤炭运输合作协议>的终止协议》,表示“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双方权利义务”。但是王旭指出,这是广汇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意愿,蜀城货运没有认可。

  物流商称遭遇违约、欠款

  5月29日,王旭告诉记者,广汇能源从3月25日起拖欠的470万运费还没有结账。公司承诺会于5月21日付清,但时至当日仍未赔付该款项。《煤炭运输合作协议》上显示,蜀城货运与广汇方面的协议期限为2012年3月至2014年12月31日。

  至于为何不采取法律手段起诉广汇能源,王旭对记者无奈道,合同上规定起诉必须在乌鲁木齐,“广汇有个律师团,实力太过强大,打官司会拖死我们,拖到后面不会有结果;对弱势群体来说,我们没有把握和资本打官司,现在我们三十多个人吃饭都成问题。”王旭表示,“我们只想拿回欠款及购车成本,讨回本钱,其他就当给广汇白打了一年工。”

  6月4日,王旭向记者叙述,5月31日,蜀城货运与广汇能源就合同纠纷一事进行过协商,广汇总公司孙总出面,承认违约和债务属实无异议,并答应还清470万运费欠款,以及按2000万元的价格购回价值3800万元的非标挂车。然而次日,广汇能源在对账之后却出尔反尔,拒绝还款及购回车辆。自6月2日起,王旭等人被当地有关部门传唤,甚至行政拘留,至今事件仍未获得解决。

  伊吾分公司负责人:

  不要和我说这个事

  5月29日,记者就此事件联系广汇能源伊吾分公司负责人韩士发,他表示,上市公司有统一口径,“不要和我说这个事。”韩士发拒绝回应并指出:“没必要和他们(指蜀城货运)说那么多,他们在网上发了那么多东西,我们一次也没回过,他们愿意怎么发怎么发。”6月4日,记者再次拨打韩士发电话却被直接挂断。

  而记者试图就该事件求证广汇能源董秘倪娟,但自5月29日起董秘一直未同意接受采访。6月4日,证券部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暂时无法就记者的相关问题给予回复,总部并不清楚下面公司的纠纷处理到了何种程度,公司正在解决此事件,但领导并未向其透露确切信息,不了解具体进展。

  (许 洁 见习记者 李 瑾)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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