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同意陕西省五市试点甲醇汽车

2013-06-05 10:18    来源:中广网

  中广网北京6月4日消息(记者张棉棉)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披露,已经同意通过陕西省的西安、宝鸡、咸阳、榆林、汉中五市作为甲醇汽车试点,建议上述城市尽快启动甲醇汽车试点运营。

  易贸研究中心分析师韩华明介绍,甲醇汽车就是以甲醇作为主要燃料的汽车,也可以用汽油和甲醇混合燃料为燃料,还有全部为甲醇燃料的汽车。

  韩华明:目前全世界有甲醇汽油或甲醇燃料方面的应用的国家有70多个,美国、欧洲都有涉及。

  经国务院同意,工信部从去年起,在山西省、上海市和陕西省相继启动了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目前两省一市完成了试点实施方案备案工作,已逐步启动甲醇汽车试点运营。全国醇醚燃料及醇醚清洁汽车专委会技术委副主任荣惠康表示,甲醇燃料本身可以减少在燃烧过程中所用氧的情况:

  荣惠康:它的排放物,像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就很少,它对环境的污染要比汽油和柴油好得多。

  山西省新能源汽车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石磊表示,未来再经过两到三年的试点,顺利的话甲醇汽车推广有望全面铺开。荣惠康认为,由于甲醇主要从煤炭中提炼,这符合中国产煤大国的国情,因而未来成为接替能源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

  现在1.6吨甲醇可以代替1吨汽油,1.6吨甲醇不过4000多元,而汽油9000多1吨,符合中国国情,还可以便宜。

  (原标题:工信部同意陕西省五市试点甲醇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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