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对IPO违法行为提前介入稽查
姚刚:加快发展场外市场,大幅降低企业挂牌条件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近日表示,为确保新股发行改革初衷能够真正得到贯彻落实,当前要强化执法,加大对新股发行过程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惩治力度。他透露,去年以来,配合发行体制改革,证监会已对12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20名保荐人采取监管措施,目前还有一些项目正在立案调查。
姚刚是在12日召开的第十七届(2013)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作上述表示的。在主旨发言中,姚刚强调,新股发行体制的改革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姚刚介绍,去年以来,配合发行体制改革,证监会狠抓监管执法,已对6家发行人、6家保荐机构采取了出具警示函和监管谈话,对20名保荐人采取了暂不受理其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等监管措施,目前还有一些项目正在立案调查。
据了解,证监会上周已下发文件并开会布置,对首次公开发行(IPO)在审企业2012年财务报告进行专项检查工作。姚刚说,证监会正在研究针对发行阶段违法违规行为的稽查提前介入执法体制,对于发行人欺诈上市、恶意隐瞒、与中介机构合谋造假、虚假陈述、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姚刚还进一步阐述了下一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思路。与以往观点有所不同,姚刚表示,多层次资本市场不仅指多层次的股票市场,同时包括多层次的债券市场,以及私募市场,此外还包括推进对外开放,利用好境外资本市场。
对于下一步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姚刚表示,一是要加快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建设。当前特别要加快发展场外市场,积极推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和扩大市场的覆盖范围,大幅度降低企业进入场外市场的挂牌条件,使众多中小企业可以在这个市场中得到股权流转和定向融资服务。同时,稳步规范发展私募性质的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
二是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发展。下一阶段应大力推进债券市场改革创新,努力建设规范统一的债市,具体做法包括:放松行政管制,推动债券市场的品种创新、机制创新;促进债券市场的制度统一,依法监管;坚持市场化导向,切实推动企业以自身信用为基础的发债机制;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约行为,为投资者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提高债券市场运行效率,深化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市的互联互通,促进各类要素跨市场自由流动。
三是规范和发展适应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的私募产品和私募市场。将私募基金纳入多层次市场体系范畴进行统一监管,发挥其连接实体经济、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独特优势,推动资本市场建设,服务中小创新型企业发展。
四是继续推动对外开放,统筹用好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采取措施支持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走出去”,在境外发展、融资和并购,更好地服务于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郑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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