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资可购投资产品 上市公司被指不务正业获鼓励
一向饱受诟病的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行为由自有资金扩展到闲置募集资金。证监会近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明确表示,允许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者担心,这是否变相鼓励上市公司“不务正业”?其中风险如何防范?
3500亿元募集资金
趴在账上等“贬值”
“三年来,A股上市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年均达到3580亿元,而到2011年年底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多达4824亿元。”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披露的这一数据令人震惊。
一边是上市公司想尽办法通过IPO多融资;一边却是巨额超募资金无处可去,只能趴在账上睡大觉。由于近几年来新股发行“三高”问题突出,超募公司数量众多,且超募资金数额巨大。而这些资金仅有少部分被用于公司主业的拓展,大部分只能存在银行,赚取抵不过通货膨胀的低息,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
证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在2009年至2011年三年间,A股新上市公司共募集资金16000多亿元,其中超募资金达3500多亿元。很多上市公司反映,监管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规定过于严格,上市公司有着进行现金财富管理的强烈需求。
与此同时,在经济形势低迷的背景下,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行为愈演愈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报告显示,2011年进行委托理财的上市公司家数不仅大量增长,而且发生规模也急剧扩大,且有少数公司集中突出的特点。2011年度委托理财累计发生额超过100亿元的公司有2家,发生额在10亿-100亿元之间的公司有21家。另据统计,仅在2012年三季度,就有中原高速、金新农等70家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申购金额从1000万元到数亿元不等,所购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多在4%至5%之间。
募集资金理财
“必须有100%的保障”
就在投资者对上市公司“钱生钱”行为感到不满之际,证监会却发文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正名,这引起市场多方议论和不解。
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上市公司大量闲置资金放在银行也是对投资者不负责,新的监管指引目的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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