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清:进一步完善七项市场制度
“十二五”时期,中国资本市场更好地承担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历史责任,需要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并购重组、财富管理以及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着力解决好我国经济和金融发展中存在的诸多方面结构不平衡的重大问题。
我国30多年改革开放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其核心在于实现经济资源的计划配置向市场配置的转轨,不断强化市场机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有学者指出,中国改革开放主要做了两件事,即市场化和法治化,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现代市场经济是自主经济、契约经济、竞争经济,既不同于传统商品经济基于熟人社会配置资源的方式,也不同于计划经济通过政府有形之手配置资源的方式。实现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要求用法律来明确市场主体的产权关系、交换关系和竞争关系,同时,也要求政府依法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管理和服务,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并有效制约政府对经济主体的不正当干预。这是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基础作用的重要前提,正因为如此,市场经济必然走向法治经济,现代政府必然走向法治政府,法治已经成为引领、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发展道路,在短短二十多年的时间内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目前,我们已经建立起一个市值排名世界第三的股票市场,一个余额居世界第五的债券市场,还有一个交易量名列前茅的期货市场。观察资本市场发展的历程,我们清晰地看到了法治建设在市场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伴随着资本市场从地方试点、到中央统一管理、再到集中统一监管的发展阶段,资本市场的法治完善也逐步经历了从地方立法到国家立法,从低层级的规范文件到国务院条例、国家法律的发展历程。截至今年6月,现行与资本市场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521件,基本形成了适应市场改革发展需要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
20年来,我国资本市场重大改革发展的历程,同时也都体现为法律制度重大变革和创新的历程。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有效保障了资本市场功能作用的发挥。
一是立足于健全有效治理机制的公司组织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提升了上市公司的内生竞争力,也为全社会的企业组织创新提供了范例和样本;二是立足于提高资源配置质量和效率的并购重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对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立足于调整市场投资者结构的资产管理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在进一步强化有利于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资本市场财富管理功能的同时,也为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协调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四是立足于保障资本市场安全稳定运行的风险防范和交易安全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相关资金安全和资本维持的监管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大大增强了资本市场防范、管理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五是立足于满足多元主体不同的投融资需求,逐步形成了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中小企业股份公开转让以及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同时,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管理风险和发现价格的功能显著增强;六是立足于强化市场化的价格形成和约束机制的发行融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按照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以及市场主体归位尽责的总体要求,逐步培育形成了由市场供求双方博弈的市场定价和市场约束机制;七是立足于有力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的监管执法制度的不断完善,证券执法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化,证券执法职权不断强化,司法政策环境不断优化,有效保证了证券监管执法的实际效果。
“十二五”时期,中国资本市场更好地承担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历史责任,需要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并购重组、财富管理以及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着力解决好我国经济和金融发展中存在的诸多方面结构不平衡的重大问题。一是大量的储蓄不能有效地转化为投资,企业多、融资难,资金多、投资难的“两多两难”问题比较突出;二是我国金融服务业高度依赖间接融资体系,直接融资比例明显过低,不仅不利于有效降低社会融资成本,而且不利于有效分散金融体系的内部风险;三是直接融资市场主要提供传统的股票产品,债券市场发展滞后,股权融资市场层次单一,期货及衍生品发展不足的问题还很突出;同时,在资本市场监管中,行政监管领域过宽、事项过多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政府部门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客观上影响了市场机制功能和作用的发挥。特别是,随着市场的发展、功能的完善、机构投资者的壮大,市场可以承受的改革力度可以更大一些,资本市场系统性改革正当其时,我们应当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不断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创新。党的十八大对法治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明确要求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资本市场法治建设需要一如既往地发挥好引领、推动和促进改革发展的积极作用。要以推动修订和制定《证券法》、《基金法》、《期货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监管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抓手,更加不遗余力地推进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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