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十措施深化流通体制改革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讨论通过《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
会议讨论通过《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一)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构建全国骨干流通网络,优化城市流通网络布局,增加农村商业网点,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二)创新流通方式。推广供应链管理,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打造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流通链条。(三)提高保障能力。支持建设和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流通设施,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强化市场运行分析和预测预警,提高迅速集散应急商品能力。(四)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物联网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建设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支持流通企业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五)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支持中小流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鼓励流通品牌创新发展。(六)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关键商品流通准入管理,健全流通追溯体系,加强商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建设商业诚信体系。(七)深化改革开放。消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流通领域。提高流通产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支持流通企业“走出去”。(八)切实降低流通环节费用。推进工商用电用水同价,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农产品流通领域收费行为,坚决取缔违规和不合理收费。(九)完善支持政策。科学编制商业网点规划,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落实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促进连锁经营企业跨地区发展。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流通业税制。(十)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全面清理和取消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规定。完善流通标准化体系。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科学规范的流通统计调查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
会议讨论通过《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要求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到2015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目标。《规划》提出了节能改造、节能产品惠民、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脱硫脱硝、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循环经济示范推广、节能减排能力建设等十大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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