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发布了《2017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提出,为了更全面地反映金融机构对同业融资的依赖程度,引导金融机构做好流动性管理,拟于2018年一季度评估时起,将资产规模5000亿元以上的银行发行的一年以内同业存单纳入MPA同业负债占比指标进行考核。对其他银行继续进行监测,适时再提出适当要求。这对防范金融风险具有怎样的意义?
中国经济网评论员张捷在《我财经》节目中表示,其实同业存单里头的风险还是不小的,原来我们的银行间利率大起大落,其实跟银行就靠这种同业存款业务有关。同业拆借业务做的是什么呢?以短养长,以银行间的短期利率去养长期的债券。从中间套利,这种套利的风险还是相对来说是有的。平时看不大,但是一旦出了问题就不小。
张捷进一步分析说,实际上这种同业存单,我们如果换一个角度来讲,它实际上就叫次级债,当然次级债不是次品债,不是说你的债券一定是不良债券才是次级,好多中国次级债的概念是错误的。次级债讲的就是清偿顺序你在后边,这种银行间同业存单,它的清偿顺序就是在存款的后头。现在我们放开了银行破产,破产的时候,清偿存款利息都在前边的话,后面这些同业债券清偿的风险就是极大。
“过去同业存单大家觉得没风险,是因为银行破产有央行兜底。而现在没有央行兜底,如果银行破产,这些同业债券之间就会爆发巨大的风险以及市场的混乱,这个是监管部门非常重视的。就是你看似不会有问题,但实际上问题还是很大的。”张捷补充说。(中国经济网记者 王茂林)
在利率市场化、同业业务规范化的背景下,2013年12月,同业存单作为传导基准利率、替代同业存款的金融创新工具应运而生。至此三年多的时间里,同业存单深受发行人和投资人的喜爱,成为商业银行主动负债管理的重要工具。
首批同业存单成功发行不到一个月,央行近日在官方微博上首次明确表示,未来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可发行同业存单。
同业存单(NCD)正式推出已有两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中国货币网发布的 “同业存单收盘收益率曲线”发现,各期限的同业存单收益率一路上涨,其中1月期限的收益率更是从12月13日5.1075%涨至12月23日的5.8418%。
《暂行办法》规定,存款类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应当于每年首只同业存单发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年度发行计划。存款类金融机构可以在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内,自行确定每期同业存单的发行金额、期限,但单期发行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发行备案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发行人年度内任何时点的同业存单余额均不得超过当年备案额度。
《暂行办法》规定,存款类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应当于每年首只同业存单发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年度发行计划。存款类金融机构可以在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内,自行确定每期同业存单的发行金额、期限,但单期发行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发行备案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发行人年度内任何时点的同业存单余额均不得超过当年备案额度。
央行拟于2018年一季度评估时起,将资产规模5000亿元以上的银行发行的一年以内同业存单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同业负债占比指标进行考核。
同业存单一边是巨量到期,另一边是供给放量——这个尚未被监管的资产负债扩张工具,正深刻地冲击银行资金面。
作为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同业存单业务开闸后,首批10家银行已经火速完成了同业存单的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