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保监局责令太平洋财险整改车险电销 罚40万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广东保监局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中心支公司存在下列违法行为:一、对转介绍电销业务给予工资激励;二、业务及管理费等科目列支车商渠道激励费用;三、出具业务来源为无兼业代理资格车商的保单。就此事件,广东保监局日前发出行政处罚罚单。
因上述三项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规定,广东保监局责令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改正并对车险电销业务进行整改,两项罚款合并给予4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上述违法事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立中(公司负责人)和郭惠芬(副总经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广东保监局给予陈立中警告并罚款1.5万元、郭惠芬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罚单:
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
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布(陈立中)
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布(郭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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