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加大农业险监管:对新型产品将开绿色通道

2013-06-05 10:12    来源:中国经济网

  日前,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落实国家保费补贴政策,增加地方补贴品种,加大地方财政补贴力度。支持保险公司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和支柱农产品保险试点,对新型产品,保监会将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受报备。完善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将服务网点建设向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第一线延伸。特别指出,不得有通过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手段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行为,不得有不严格执行已报备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行为,不得有平均赔付、封顶赔付、拖赔和无理拒赔等损害投保农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农业保险实现了快速健康发展。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大幅提升,服务“三农”的功能作用较好发挥。伴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在进入新的阶段,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任务更加艰巨。农业保险必须顺应阶段变化,遵循发展规律,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巩固和发展大好形势,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2013年3月1日,《农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农业保险事业进入了新的阶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农业保险发展责任感和使命感

  2013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年。贯彻落实好《条例》、做好农业保险工作,事关国家政策,事关农民利益,事关行业形象,意义非常重大。各保监局、各公司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条例》对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条例》确定了农业保险发展目标,确立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强化了农业保险顶层设计,将对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

  (二)充分认识《条例》对促进农业保险规范经营的重要意义。《条例》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农业保险试点的成功经验,建立了农业保险经营的基本规范,确立了经营主体基本行为准则,明确了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职责,对规范农业保险活动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充分认识《条例》对保护投保农户权益的重要意义。《条例》明确了农业保险活动参与方的权利义务,通过对农业保险合同和保险机构经营规则的细化,进一步强化了对投保农户合法权益的保护。

  各保监局、各公司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站在新起点、找准新问题、提出新思路,做到“知农时、懂农事、察农情、体农心”,认真贯彻好《条例》,切实落实好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二、认真学习领会好《条例》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合规意识。各保监局、各公司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认真学习《条例》、《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13〕25号)、《中国保险会关于加强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13〕26号)等各项要求和规定。各保险公司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全系统、特别是基层机构对《条例》及配套制度的学习和培训,要强调执行力,坚决将《条例》的各项要求贯彻到农业保险活动中。

  (二)完善制度建设,做好衔接工作。各保险公司要根据《条例》要求,对内控管理、条款费率、承保核保理赔规范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的,要及时修改,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要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为农民所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宣传工作要走向田间地头和农业生产第一线,要注重实效。保险行业协会要组织行业力量,强化行业、主流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条例》的认识,为《条例》的贯彻落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责编:赵惠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

专题推荐

商学院第二期:品牌汇

品牌汇

如何理解品牌?企业为什么创立品牌?

共筑中原梦

共筑中原梦

中原梦必须依靠河南一亿人民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