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收购关联子公司“讨好”亲家母

2013-05-08 09:3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家族企业是上市公司中的一个典型群体,效率高、凝聚力强或许是通常的优点,但内部人控制、关联交易等则是这类家族企业的弊端。德联集团就是一个典型的家族企业。公司近期的一系列举动引起了投资者的关注。从这些举动中,我们或许可以更加清晰地看清楚该公司的投资价值到底有几何。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8日讯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联集团”)(002666)近日发布收购资产公告,以5300万元收购长春骏耀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骏耀”)全资持有的长春友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友驰”)全部股权。据公告,长春骏耀是德联集团实际控制人徐团华配偶父母所控制的公司。通过记者查阅资料,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自家买卖”。

  

  照顾亲家 德联集团再次和自家人做买卖

  德联集团是名副其实的家族式企业。根据2012年年报显示,徐团华、徐庆芳、徐咸大分别持有德联集团44.25%、16.74%和3.2%的股份。徐团华和徐庆芳是徐咸大的子女。通过查阅德联集团2012年年报,德联集团光“自己人”控制的关联交易公司就有4个,且子公司的重要岗位也由“自己人”控制。

  然而,家族式管理并不是这家上市公司最主要的弊端,如收购长春骏耀这般“自家买卖”已经不是第一次“上演”。

  《21世纪经济报道》曾报道,徐氏家族曾为上市“清理”过诸多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旗下企业。其中,在2010年3月8日,徐咸大将其持有的上海倍联60%的权益曾转让给刘日正,而刘日正,正是德联集团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庆芳配偶的父亲。

  而此次德联集团实际操控人徐团华,以5300万元现金对其岳父母公司的收购,就好比左边口袋掏出的钱又放进了右边的口袋,将上市公司的资金再次“堂而皇之”的放进了自家人的口袋。

  巨资购店 与原主营业务并非同类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德联集团主营各类汽车精细化学品,主要为防冻液、制动液、动力转向油、自动变速箱油、发动机油、燃油添加剂和胶粘剂、纤维增强胶片等胶类产品。一直以来,主营业务收入在总营业收入中都占有相当大的比重。2012年,13亿多元的营业收入中,只有300多万元属于其他营业收入,剩下的全部来源于主营业务。

  而这样一家以主营汽车化学品的公司,此番收购却花费了5300万元收购长春友驰,一家整车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信息反馈于一体的福建奔驰4S店。

  根据收购公告,徐团华的岳母黄玉凤、岳父陈明会分别持有长春骏耀99%和1%的股权,长春骏耀对长春友驰100%持股。本次收购,实际属于“自家买卖”,而上市公司买入的资产,既不属于主营业务,也难在短时间内为上市公司带来业务收入和利润增长,德联集团的收购目的令人疑惑,收购价格的公允性更难以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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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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