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支农服务“三大工程”

2013-04-10 09:13    来源:中国经济网

  近日,银监会印发《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支农服务“三大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相关要求,主动适应“三农”金融服务的新形势,更好发挥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作用,持续深入推进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和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以下简称“三大工程”)。

  自去年6月银监会推动实施“三大工程”以来,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推进力度大,社会反响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通知》对下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以扩大服务覆盖面为目标,分类推进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全面加强服务网络建设,着力提升服务便利度。在网点覆盖上,稳步增加乡村和社区网点,持续推动机构网点向下延伸;在功能覆盖上,以打造精品网点、社区银行为突破口,重点提升乡镇和城市社区网点综合服务能力;在客户覆盖上,采取入户调查、逐村(社区)建档、集中评议、批量授信方式,推动建档“增户”和授信“扩面”;在机具覆盖上,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稳步实现金融机具服务“村村通”。同时,广泛开展“送资金、送信息、送金融知识”服务和客户走访活动,构建紧密互动、互惠共荣的新型客户关系。

  ――以持续强化信贷过程公开化、透明化管理为目标,深入推进阳光信贷工程,将贷款业务全过程置于阳光下运行,不断增强服务可得性。贷款种类、条件、价格、调查和授信流程、优惠政策要向社会全面公开,让客户对是否能贷、能贷多少、利率多高、如何办理心中有数。要扩大公开范围,做到“在网点上墙、在村庄上榜、在网站上网”。要创造条件建立阳光信贷办贷大厅、服务窗口,将“三农”信贷产品标准化、流程化、电子化。要规范授信评议小组组成和评议规则,推广实施社会公开授信评议。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邮箱,设置行风评议箱,选聘阳光信贷监督员,对不合规放贷、不作为行为进行问责处罚。

  ――以满足农村多元化、多层次金融服务需求为目标,大力推进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工程,积极满足多样化服务需求。积极创新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量体裁衣式的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产品服务创新契合度。一是细分客户群体,顺应多种形式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不断发展的新趋势,开发多样化、有特色、成系列的业务产品;二是优化服务模式,大力推广“一站式”服务、信贷工厂、金融管家等方式,开发产业链金融模式;三是推动“三权”抵押,在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抵押贷款业务;四是推动服务升级,创新财富管理、消费信贷和电子化金融新产品,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五是服务好城镇化,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及其配套项目,支持发展城镇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帮助城乡居民安居乐业。

  《通知》强调,组织实施“三大工程”是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四化同步”战略的重大举措,是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提升机构核心竞争力和积极应对市场挑战的内在要求。各地各机构要将其提升到战略高度,不断赋予新内涵,丰富新内容,持续深入加以推进,切实唱响做深。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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