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证监会发文相互矛盾 PE设公募左右为难

2013-03-28 09:28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证监会发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明确从2013年6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也可开展公募基金管理,并适当降低了资产管理机构获取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牌照的门槛。

  而发改委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最迟于今年6月底出台地方PE备案管理规则。指出,发现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发放贷款等违规行为的,要通知其限期整改。

  据媒体报道,两部委关于PE是否允许发起设立公募基金的规则互相冲突,这让一些PE机构有些不知所措。证监会允许PE开展公募,特别是在当前PE机构普遍面临募资难、退出难的背景下,对部分希望打造全资管的PE机构来说颇具吸引力,但随着国家发改委新规定的出台,下一步具体如何尚待观察。而两个政策的实施时间点都集中在6月份,也使得业内十分关注届时的具体执行情况。

  点评:PE机构贸然从事公募基金以及投资,对机构管理经验、人才储备都有不同要求,上述两部委的规则冲突只为审慎推进公募业务。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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