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银行结售汇逆差94亿美元
外汇局:跨境资本流动稳定性将进一步增强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外汇收支数据,7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94亿美元,同比下降39%。境内企业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逆差120亿美元,同比下降45%。
外汇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总体来看,当前我国外汇市场供求保持总体稳定,市场主体涉外交易行为理性有序,对外开放政策效果持续显现,境外资本继续流入,企业以及个人购汇保持稳定。
7月末,我国外储余额为31179亿美元,稳中略升,较6月末上升58亿美元。同时,银行结售汇和跨境收支逆差也同比收窄,7月银行结售汇逆差94亿美元,同比下降39%,其中,银行代客结售汇逆差4亿美元,“说明企业和个人结汇与售汇更趋均衡。”前述外汇局发言人表示,此外,市场主体结汇意愿环比上升,售汇率略有增加,“7月份,银行客户结汇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73%,环比提升5个百分点,是2015年7月以来最高值;银行客户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7%,提升3个百分点,在近几年仍属于较低水平。”
数据显示,在对外开放政策推动下,直接投资、证券投资等项下跨境资金流入总体上升。一方面,7月份,直接投资项下涉外收入345亿美元,同比增长46%,今年以来累计增长87%;证券投资项下涉外收入230亿美元,同比增长1.6倍,今年以来累计增长1.5倍。在此情况下,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项下结汇同比也呈现上升态势。另一方面,市场主体在主要渠道的购汇总体稳定。7月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投资收益项下购汇均表现为同比下降,个人净购汇同比和环比分别减少12%和13%。
展望未来,外汇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我国经济韧性好、适应能力强、回旋余地大的基本面保持不变,将继续成为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随着相关措施的稳步推进,以及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的日臻完善,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的活跃度和稳定性会进一步增强,有利于维护国际收支自主平衡格局,也有利于适应市场环境的发展变化。(记者 向家莹 北京报道)
6日,外汇局公布了2018年二季度及上半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数据显示,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6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69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160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526亿元。
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昨日,人民银行、外汇局发布通知,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内证券投资相关管理,进一步便利跨境证券投资。
12日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对QFII、RQFII实施新一轮外汇管理改革,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记者6日从外汇局网站获悉,日前召开的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支持外贸创新发展,稳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试点。
昨日,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介绍2017年外汇收支数据情况。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完善跨境反洗钱监管。该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据外汇局11月6日消息,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今日公布2017年6月末中国全口径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二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继续平稳增长。
据外汇局9月18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8月,银行结汇9422亿元人民币(等值1412亿美元),售汇9677亿元人民币(等值1450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56亿元人民币(等值38亿美元)。
昨日,外汇局微信公众号称,有媒体报道外汇局针对部分企业开展内保外贷业务调查,相关报道情况不实,未针对媒体报道中的几家企业开展内保外贷业务调查。
据外汇局11月25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0.9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3万亿美元)。
从监测数据来看,王允贵表示,2014年8月到12月份,跨境收支出现了一定的净流出,但今年1、2月份跨境资本流动出现了反转。
新京报讯 (记者陈白)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外汇局国际收支司司长管涛对媒体表示,近期人民币贬值波动属于正常变化,人民币双向波动的条件已经具备。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4日刊发的文章中称,截至2010年12月,外汇局共批准88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的境外投资额度共计683.61亿美元。QDII制度的实施有效拓宽了境内机构和个人的境外投资渠道,使之能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产和管理风险。
《通知》指出,银行申请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系统接入时,应首先进行联调测试。申请进行联调测试时,银行总行应填写《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测试环境接入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提交总局或分局。总局或分局技术部门在征求业务部门同意后,向银行开放测试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