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发言人高莉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控金融风险,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拟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形成优胜劣汰的上市公司退市机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发挥资本市场基础功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日,证监会就修改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胜劣汰、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经过不断探索实践,特别是2014年《退市意见》发布以来,已初步形成包括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内的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以及较为稳定的退市实施机制。
高莉介绍称,证监会在总结《退市意见》实施以来经验的基础上,贯彻落实《证券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内容,提高规则的可操作性,强化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能。
此次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沪深证券交易所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决策主体责任。增加一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实施规则”。同时,考虑到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是《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所决定上市公司退市的情形,且这次对《退市意见》的修改,进一步明确了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情形时的退市决策主体责任,因此,删除原来有关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具体情形的规定,以及相应的终止上市例外情形、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的规定。后续工作中,证券交易所将制定具体实施规则,明确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标准、程序等事项,严格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
二是对新老划断作出安排。新规定施行前,上市公司已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适用原规定。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因新规定施行前发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暂停上市、终止上市,适用新规定。
在完善重大违法行为退市制度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财务状况严重不良、长期亏损、“僵尸企业”等符合退市财务指标企业的退市执行力度,促进上市公司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夯实内在可持续发展基础,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高莉透露,下一步工作中,证监会将指导沪深交易所进一步严格落实退市决策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退市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坚决贯彻退市制度的规范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这是有媒体爆出证监会发行部开通“独角兽”绿色通道后,证监会高层首次公开表态,虽然没有直接回应,但监管层力图推进IPO改革,留住第二批“BATJ”企业的态度已经十分明确。
证监会主席助理张慎峰日前在调研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时表示,把好企业留在国内、让好企业尽快上市、让融资者得到更快发展、让投资者得到更多回报,应当成为市场各方努力追求的共同目标,为建设资本市场强国注入满满正能量。
2017年股市红盘收官,作为监管者,证监会2017年延续了从严监管的态势,全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24件,罚没款金额74.79亿元,同比增长74.74%,市场禁入44人,同比增长18.91%,行政处罚决定数量、罚没款金额、市场禁入人数均创历史新高。
证监会表示,将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以“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方式有序推进本次试点,试点企业不超过3家。
今年以来,证监会共开出200多张“罚单”,罚没款合计超过70亿元,金额远超去年全年。专家指出,证监会持续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行政处罚重拳频出,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强有力震慑,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证监会共开出200多张“罚单”,罚没款合计超过70亿元,金额远超去年全年。
证监会12月11日发布公告称,鉴于广汇能源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决定取消第十七届发审委第68次发审委会议对其配股申报文件的审核。
证监会12月11日发布公告称,鉴于广汇能源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决定取消第十七届发审委第68次发审委会议对其配股申报文件的审核。
12月7日晚间,证监会发行部通过官网连发两份监管问答文件,首次明确中止审核的八种情形。
12月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例行发布会上强调,对其中长期没有现金分红的“铁公鸡”严格监管等。
对于在资本市场只知道抽血不知道回馈的“铁公鸡”上市公司,证监会将采取严格监管措施,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利用“高送转”配合大股东减持、限售股解禁等,对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日前就修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11月27日晚间,欣泰3主办券商兴业证券提示,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制度安排,而且欺诈发行具有违法行为不可纠正、影响不可消除的特征,也不符合重新上市的要求。
在昨天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新一届发审委是在法律法规框架内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