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前出现的一些互联网保险风险隐患,保监会9月20日发布通知,提醒消费者在互联网平台购买保险时要注意防范产品中的一些“忽悠”以及“鱼目混珠”的风险。
保监会方面表示,近年来互联网保险业务蓬勃发展,在给保险消费者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风险隐患。其中,一类风险是产品宣传藏“忽悠”。目前互联网保险险种主要涉及电商类保险、旅行类保险、车险、意外险、健康险,以及一些场景创新类产品(如航班延误险、退货运费险等)。有的保险公司为片面追求爆款、吸引眼球,存在保险产品宣传内容不规范、网页所载格式条款的内容不一致或显示不全、未对免责条款进行说明、保险责任模糊等问题,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解。
针对销售误导风险,保监会提醒消费者,在互联网平台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一方面要主动点击网页上的保险条款链接,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和投保须知,了解保障责任、责任免除、保险利益及领取方式等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不要望文生义,如果有疑问,及时咨询保险公司客服。
另一类风险是不法行为“鱼目混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虚构保险产品或保险项目,假借保险之名非法集资。或承诺高额回报引诱消费者出资;或冒用保险机构名义伪造保单,骗取消费者资金。
对此,保监会表示,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为社会公众提供风险保障,而不是提供高额投资回报,建议保险消费者先要合理评估自身需求,选择符合自身保险保障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其次,在网上投保后,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登录官方网站或前往保险公司柜面等方式核验所购保单的真实性。最后,要提高警惕,不盲目相信高收益宣传,不随意在可疑网站提供个人信息,自觉抵制诱惑,谨防上当受骗。
另外,保监会称,消费者在享受保险服务过程中,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投诉;如果您遭遇以保险为名实施的诈骗,请尽快通知开户银行和保险公司,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距离10月1日《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即“134号文”)正式实施已不足一星期。
2017年可谓是保险业的监管年。在保监会加大对于企业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后,险资资金在运用方面的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杨玉山1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半年,保险资金未发生非理性举牌、境外收购等激进投资行为。
在保监会18日召开的“1+4”系列文件落实效果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杨玉山表示,目前,保险业风险积聚得到明显遏制,市场乱象受到坚决阻击,行业出现了健康、平稳、良好的发展拐点。
在9月15日举办的“2017金融街论坛”上,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重点是强机制、增强风险意识,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筑牢金融安全防线,形成一盘棋的风险防控格局。
近期,记者从业内获悉,今年上半年,全保险行业保险代理人员达745.17万人,较年初增加87.89万人。但引人注意的是,仅四大上市险企合计增员就达到63.8万人,占比超过行业增员的七成。
9月13日,保监会在印发的《关于加强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将建立统一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平台,对发现的保险消费风险苗头及时发布提示信息,筑牢防控消费风险的防线,防患未然,减少消费纠纷和投诉。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在保监会公务活动中禁止饮酒有关事宜的通知。
记者7日从保监会获悉,9月7日,中国保监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广西南宁召开了第3届中国-东盟保险合作与发展论坛。
据保监会6日消息,中国保监会日前召开外资保险公司座谈会,邀请10家外资保险公司负责人围绕“保险业回归本源 服务实体经济”进行了座谈。
9月5日,保监会召开外资保险公司座谈会,邀请10家外资保险公司负责人围绕“保险业回归本源 服务实体经济”进行了座谈。
近日保监会向各财产保险公司下发内部通知,要求于2017年9月15日前报送信用保险虚假贸易典型案例及相关数据,以摸底近期出现的新型欺诈现象。
监管处罚力度不断加码。近日,保监会下发行政处罚书,公布了华安财险及其6位高管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74万元。
近日,一位浸淫保监系统多年的人士告诉记者,虽然没有正式的发文和官方说法,但从实际情况观察,保险公司的批筹从今年2月开始已经停止了。
7月28-29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保险业学习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班”上表示,要深化推进公司治理改革,坚决防止出现大股东操纵的现象,不能使保险机构异化为少数人的融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