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募基金托管业务全面对外资银行开放

2012-11-01 08:54    来源:第一财讯

  证监会10月31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就《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对外征求意见,以适应基金行业市场化改革,完善基金托管制度。根据该办法,外资法人银行在托管业务资格方面将享有国民待遇。

  在修订的原则和思路方面,一方面从明确职责、规范业务、防范风险的角度,进一步细化基金托管人应履行的各项法定职责,落实基金托管人的受托责任,强化内部控制要求,完善违规问责机制。

  另一方面,在托管资格管理方面,为了促进基金托管市场化竞争,拟推进公募基金托管业务对外开放,允许符合审核监管要求并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在华外资法人银行在获得基金托管资格上享有与本国银行同等权利。同时,本着“高标准、宽准入、重服务、严监管”的原则,将进一步提高基金托管资格准入的专业化要求,同时完善托管资格退出机制。

  截至2012年9月底,全行业基金托管规模合计为2.37万亿元。

责编:卢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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