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告显示,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包括《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下称“责令改正的决定”)、《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大连证监局认定獐子岛海域收购决策存在瑕疵、深海底播缺乏充分论证、公司深海底播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等存在风险隐患]
经过近一个月的自查与监管核查,“獐子岛事件”仍然没有还原真相。不过,獐子岛(002069.SZ)已经收到了大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而公司也急忙抛出董事长吴厚刚自愿承担公司部分灾害损失、高管降薪以及增持公司股票的一揽子方案。
今年10月中旬,獐子岛曾因拟披露与公司底播增殖海域相关的重大事项而停牌。半个月后,獐子岛于10月3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受部分海域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异常因素影响,公司将对此计提损失7.63亿元,前三季度亏损8.12亿元。
12月4日晚间,獐子岛连发12份公告,就此前的扇贝存货核销一事,对深交所问询回复、监管机构核查结果以及公司董事会决议等进行公布。
公告显示,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包括《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下称“责令改正的决定”)、《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针对獐子岛披露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关于部分海域底播虾夷扇贝存货核销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大连证监局对公司开展了专项核查,认定獐子岛部分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规范,要求公司限期整改。大连证监局要求上市公司在收到“责令改正的决定”后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大连证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另外,“警示函”显示,大连证监局认定獐子岛海域收购决策存在瑕疵、深海底播缺乏充分论证、公司深海底播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等存在风险隐患。而对此前被广泛质疑的公司涉嫌投苗存货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问题,公司公告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均未提及。
另外,深交所也对公司下发了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待公司回复后发布。
公告显示,经獐子岛董事会审议通过,其董事长兼总裁吴厚刚,将自愿承担1亿元损失,该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其中,2000万元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后1个月内到位,剩余8000万元则在后1年内到位。
与此同时,獐子岛总裁办公会11名成员计划公司股票复牌后1个月内,出资不少于2000万元增持股票;并计划由不超过195名员工,进行持股,委托平安证券成立平安—獐子岛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持有獐子岛股票,持股数量为776.20万股,约占该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09%。
此外,吴厚刚还自愿降薪为月薪1元,公司总裁办公会10名高管自愿将年薪降低50%,高管降薪直至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恢复至受灾前五年的平均水平2.66亿元为止。
不过,令人生疑的是,獐子岛并未在公告中说明吴厚刚承担具体方式。
根据公告内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1.2亿元,其中4000万元由员工自筹;另外8000万元,则由吴厚刚自筹或以所持部分獐子岛股票质押融资等方式提供。而高管增持部分,吴厚刚计划将增持不少于1000万元,其他10名高管则分别增持不少于1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资源承担的1亿元在内,吴厚刚提供的上述资金,并非直接自掏腰包,而是通过减持所持獐子岛股票取得。公告显示,吴厚刚承担1亿元损失,资金来源为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股票。而向员工持股提供的8000万元资金,则以自筹持部分獐子岛股票质押融资筹集。但这8000万元资金,是否包含在其承担的1亿元损失之中,方案并未说明。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