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银保监会日前发布提示,近来有消费者到银行存款,被销售人员误导购买了保险产品。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在购买银保产品时谨防混淆产品类型、夸大产品收益等销售误导行为。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代销保险人员相关信息及其销售资格应当在专区内进行公示,除本行工作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在营业场所开展营销活动。保险消费者可根据专区内公示信息,判断销售人员是否为银行工作人员以及是否具备代销保险产品相应资格。
根据规定,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应在保险合同中约定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犹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计算。
为推动商业银行进一步提升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水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9〕106号)进行了全面修订,发布了《商业银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指引(修订)》(以下简称《指引》)。
银保监会日前发布提示,近来一些非保险机构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领取“保单分红”等名义,诱导欺骗消费者办理退保并购买其他投资产品,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要提高警惕,树立正确的保险意识。
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充分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银保监会21日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银保监会正式从商务部接手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典当业务的监管职能。昨日,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商务部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的职责划给银保监会,自2018年4月20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王兆星3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银保监会将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进行专门的考核,相关考核评价办法正在研究细化,初步考虑要以市场利率为基础,考核的资金成本以名义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后的实际利率为准。
4月27日,银保监会公布了四项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措施,包括推动外资投资便利化,放宽外资设立机构条件,扩大外资机构业务范围,优化外资机构监管规则。
4月16日至1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召开中小银行及保险公司治理培训座谈会,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