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不是为了减轻社保负担,而是要从总体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只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和实力,国家也可考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加大“一险一金”对职工的保障力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去年12月联合印发的《企业年金办法》,将从今年2月1日起施行。随着施行之日临近,人们对企业年金的期待日益迫切。有媒体推出总结性报道,介绍“‘五险一金’已经过时,今后大家享受的将是‘六险二金’”、“找工作要问‘六险二金’”等新动态。专家认为,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基础上增加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也叫职业年金),“六险二金”给职工社保待遇带来的变化,真实而具体地体现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
另有媒体介绍说,与国家强制要求缴纳的“五险一金”不同,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是自愿缴纳,而不是强制缴纳,并且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早已有之,只是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办法》将于2月1日起实施,让一些网友误以为这“一险一金”是国家为职工新增的两种待遇,是企业必须给职工缴纳而换取的社保福利。既然“一险一金”并非强制性缴纳,那就是说,并非所有职工都能享受到“六险二金”,那些认为“‘五险一金’已经过时,今后大家享受的将是‘六险二金”的人,的确是有点儿想多了。
补充医疗保险是单位(雇主)为员工增加的一项福利,一般为团体购买的商业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其实质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有利于为职工增加养老积累,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为29022万人;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7.6万户,参加职工2325万人,积累基金1.1万亿元。由此可以大致判断,目前我国职工享受“六险二金”的占比和保障水平。
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都不是强制缴纳,那些有条件给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的单位,职工原本享受“五险一金”保障水平已经较高,增加“一险一金”后,职工享受的保障水平更高。那些没有条件也不愿意给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的单位,职工享受“五险一金”的保障水平本来就较低,现在又未能增加“一险一金”,与那些享受“六险二金”的职工相比,两者的社保待遇差距很可能越来越大。
应当看到,目前国家不强制要求单位为职工缴纳“一险一金”,这是符合当前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的理性决策。依法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对有的企业来说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成本支出,如果再强制要求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会给这些企业增加很大的压力,甚至会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而由于“六险二金”中有职工缴纳的部分,对一些中低收入人群来说,能够买足“五险一金”就已相当不错,如果再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将增加他们当前的生活压力,会让他们觉得“不合算”。
尽管目前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只能惠及部分职工,但“六险二金”体系定能充分发挥提高职工社保水平的正向效应。首先,有利于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监管部门加大劳动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五险一金”的行为。其次,有利于倒逼用人单位加大对职工社保的投入,把“六险二金”打造成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竞争优势。
无论是“五险一金”还是“六险二金”,都是国家通过公益和市场手段为职工建立的社会保障机制,目的是为职工提供稳定坚实的社会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不是为了减轻社保负担,而是要从总体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只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和实力,国家也可考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加大“一险一金”对职工的保障力度。(评论员 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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