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和宁夏9个省区市水资源税试点工作已经于12月1日正式开启,从试点情况来看,河北和上述九地的“1+9”试点正有序推进。
记者还了解到,地方版的水资源税试点实施细则密集制定中。日前,陕西省制定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方案》《陕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陕西省水资源税适用税额表》和《陕西省水资源税征管应急预案》等配套文件,为水资源税的开征提供了法规支持。另据天津市地税局介绍,此次改革维持天津原水资源费缴纳义务人、征收对象、计征依据等基本要素不变,对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和一般工商业税额标准基本保持不变。
在河北首个水资源税试点一年多之际,我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于12月1日起正式扩围。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三部门引发的《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税费平移”是这次费改税排在首位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维持水资源费缴纳义务人、征收对象、计征依据等基本要素不变,对居民和一般工商业税额标准基本保持不变,不增加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实现收费制度向征税制度的平稳转换。此外,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采取差别征税政策,既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又不影响社会基本用水需要。
值得关注的是,考虑到九地的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经济发展水平等与河北省有所不同,明确了不同水资源状况和取用水类型的征税政策,增加了跨省水力发电、采矿排水等具体征税规定,并确定了差异化的最低平均税额标准。上述实施办法明确,试点省份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水利部备案。
据悉,在试点正式启动之前,各地税务部门就已经联合财政局和税务局对税源基本信息进行了全面核实,掌握当地水资源具体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水资源税管户数据移交,还有不少地方完成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各地还根据本地情况,制定了当地的水资源税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税额标准等。
12月1日起,我国水资源税改将扩围至北京、天津等九地。
11月28日,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作为全国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我省将于12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我省还规定了回用水,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不征收水资源税的情形。
发展绿色经济,离不开绿色税制的支撑。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其主要目的是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体现资源有偿开采,促进资源节约使用。
他表示,近年来矿产品价格波动幅度较大,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使资源税与体现供求关系、稀缺程度的资源价格挂钩。更为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还给定了列明21种矿产税率幅度,比如铁矿资源税税率幅度为1%—6%,石墨资源税税率幅度为3%—10%。
2014年以清费为前提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后,2015年全国减少涉煤收费基金366亿元,抵减增税因素后,全国煤企总体减负181亿元,其中因煤价下降实现自动减税约90亿元。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不论资源好坏,基本执行一个固定的税额标准,客观上助推了采富弃贫、“吃白菜心”的开采方式。
继营改增之后,中国税务改革迎来第二波“重量级”调整。中国资源税从开征至今已有30多年,近10年来资源税收入增长较快,年均增长率约为27%,成为资源富集地区重要税收来源。
11月28日,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作为全国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我省将于12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
中央深改组分别在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比如,电力改革方面,去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启动新一轮电改。
此次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对企业而言,最受关注的举措莫过于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避免重复征税。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不论资源好坏,基本执行一个固定的税额标准,客观上助推了采富弃贫、“吃白菜心”的开采方式。
7月1日起,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开,包括铁矿等矿产资源在内的多种资源,税收将实行从价计征。事实上,除了矿产资源,此次改革将逐步把水、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纳入征税范围,有效解决现行资源税制度覆盖面较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