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银行卡业务管理和转账管理。明确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行内异地转账三个月后免费
为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全面推进账户实名制管理,《通知》明确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此举旨在保护资金安全。
同时,为降低居民转账成本,《通知》明确,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
据央行有关负责人解释,在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中,不法分子转移诈骗资金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主要来源于直接购买个人开立的银行账户,诱骗一些群众出售本人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或者利用买到的居民身份证,伪装成开户者本人或者以亲戚朋友的名义虚构代理关系,到银行开户或者在网上开立支付账户。
因此加强实名制管理,对于个人方便管理账户,消除不必要的不常用的账户,对于不法分子来说,不能随意开立多个账户,转移诈骗资金。
异常行为银行有权拒绝开户
《通知》加强了对异常开户的审核,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和支付机构有权拒绝开户:对单位和个人身份信息存在疑义,要求出示辅助证件,单位和个人拒绝出示的;单位和个人组织他人同时或者分批开立账户的;有明显理由怀疑开立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同时,对于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经银行和支付机构核实单位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者虚构经营场所的单位,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其开户。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至少每季度排查企业是否属于严重违法企业,情况属实的,应当在3个月内暂停其业务,逐步清理。
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加强账户交易活动监测,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其所有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向单位和个人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
转账方式调整为三种由存款人选择
《通知》明确,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提供转账服务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向存款人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选择,存款人在选择后才能办理业务。
针对不法分子指导受骗者通过英语界面转账的情形,《通知》指出,银行通过自助柜员机为个人办理转账业务的,应当增加汉语语音提示,并通过文字、标识、弹窗等设置防诈骗提醒;非汉语提示界面应当对资金转出等核心关键字段提供汉语提示,无法提示的,不得提供转账。
同时,《通知》加强了银行非柜面转账管理。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在为存款人开通非柜面转账业务时,应当与存款人签订协议,约定非柜面渠道向非同名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账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等,超出限额和笔数的,应当到银行柜面办理。
任何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
为规范受理终端管理,《通知》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对全部实体特约商户进行现场检查,逐一核对其受理终端的使用地点。对于违规移机使用、无法确认实际使用地点的受理终端一律停止业务功能。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和黑名单管理机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组织银行、支付机构详细记录特约商户基本信息、启动和终止服务情况、合规风险状况等。对同一特约商户或者同一个人控制的特约商户反复更换服务机构等异常状况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审慎为其提供服务。
同时,建立健全特约商户黑名单管理机制,将因存在重大违规行为被银行和支付机构终止服务的特约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公安机关认定为违法犯罪活动转移赃款提供便利的特约商户及相关个人、公安机关认定的买卖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等,列入黑名单管理。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应当将黑名单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将黑名单中的单位以及由相关个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单位拓展为特约商户;已经拓展为特约商户的,应当自该特约商户被列入黑名单之日起10日内予以清退。
——人民银行、外汇局相关人士来解惑 近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紧贴”7关口、外汇储备“直逼”3万亿美元,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外汇局相关人士认为,目前中国跨境资本流动形势总体稳定,这与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前期采取一定措施扩大资本流入有关。
央行将通过多项措施,为人民币债券加入国际主要债券指数创造条件,引导更多外资投入境内市场。
中信证券债券分析师明明进一步解释称,央行指导部分银行通过X-Repo释放流动性,有助于缓解市场紧张情绪。事实上,央行多渠道维稳的信号,还体现在昨日的公开市场上,央行净投放资金力度也在“加码”。
随着年末临近,银行间市场中长期品种资金价格涨幅扩大,央行也加大了资金净投放力度。据公告,12月19日,央行在公开市场开展了1800亿元逆回购操作,包括950亿元7天品种、300亿元14天品种和550亿元28天品种,中标利率分别继续持平于2.25%、2.40%和2.55%。
12月16日,为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结合近期MLF到期情况,人民银行对19家金融机构开展MLF操作共3940亿元,其中6个月2070亿元、1年期1870亿元,利率与上期持平,分别为2.85%、3.0%。
继15日结束连续三日净零投放,并向市场注入1450亿后,央行16日再次向市场注入450亿。分析称,央行促进债市有序“去杠杆”目的已达到,未来将继续平抑资金面紧张的局面,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
中国央行今日将进行140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450亿元14天期逆回购操作,600亿元28天期逆回购操作,今天将有1000亿逆回购到期。
12月12日,公开市场操作方面,央行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1300亿元逆回购操作。具体包括,80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中标利率为2.25%,300亿元14天期逆回购操作,中标利率为2.40%,200亿元28天期逆回购操作,中标利率为2.55%。
中国央行今日将进行30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200亿元14天期逆回购操作,200亿元28天期逆回购操作,今天将有2200亿逆回购到期。 另外,今日还将有115亿元6个月期MLF到期,央行昨日开展3390亿元规模MLF操作。
12月6日,人民银行对24家金融机构开展MLF操作共3390亿元,其中6个月1510亿元、1年期1880亿元,利率与上期持平,分别为2.85%、3.0%。
12月2日消息,央行将进行1600亿元7天期、600亿元14天期、250亿元28天期逆回购操作。中国央行就7、14和28天期逆回购操作需求询量。
12月1日消息,中国央行将进行1000亿元7天期、500亿元14天期、200亿元28天期逆回购操作。自11月24日起,央行公开市场资金投放力度有所减小,受叠加逆回购密集到期影响,公开市场操作之前几日出现连续小额净回笼。
11月23日消息,中国央行今日将进行100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800亿元14天期逆回购操作,100亿元28天期逆回购操作,今天将有1400亿逆回购到期。
为顺利实施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人民银行和证监会11月22日联合下发《关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相关资金流动。通知于印发之日起施行。
据央行公告,11月21日,央行以利率招标的方式开展了1850亿元逆回购操作,包括1100亿元7天品种、600亿元14天品种和150亿元28天品种,中标利率分别继续持平于2.25%、2.40%和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