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意见:2017年省级以上高新区将达到30家
为促进我省高新区创新、科学发展,日前,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探索经济发展新模式和辐射带动周边区域新机制,为河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意见》,我省将把高新区建设成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区、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区、现代化新城区、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意见》明确发展目标,到2017年,省级以上高新区达到30家左右,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经济保持较快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构建创业环境优越、创新资源集聚、创新体系完备、基础设施完善、环境质量优良、产业特色突出、覆盖全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核心载体;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的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8%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0%,主导产业集聚度达到8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左右。
在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方面,我省将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在高新区布局发展的市级统筹机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产业定位,打造产业特色鲜明的专业园区。到2017年,郑州、洛阳高新区要全面实现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目标,进入国家高新区先进行列;安阳、南阳、新乡等国家级高新区要积极建设成为创新型特色园区。
在壮大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方面,我省将以实施“千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百人计划”为重点,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服务体系。建设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落实高新区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普惠性政策,吸引更多的省内外人才进入高新区创业和就业。
对于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条件的保障,《意见》提出,对拥有核心技术的科技人才,高新区财政给予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并在子女入学、住房购置等方面放宽户籍限制条件,予以妥善安置和照顾。同时,鼓励高新区建设专家公寓等,为科技人才提供优良的居住条件和工作环境。(记者 黄亮)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