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男子因信用卡债务获刑 两年半竟刷卡20余万

2013-12-06 09:13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导读:现年38岁的张某是巩义市涉村镇居民,据巩义市法院调查,2011年4月,张某伪造收入证明等材料,在郑州一家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很快开始透支消费。因为工作变动,张某逐渐失去了偿还能力,至2013年8月,张某的两张信用卡分别欠本息14.5万余元和11.5万余元。

    伪造材料办理两张信用卡

  他拆了东墙补西墙——

  “出来花的早晚要还”!巩义男子张某办理信用卡两年内疯狂透支,透支额度达20多万元;银行多次催缴,他拒不归还本息。昨天,巩义市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张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疯狂透支两张信用卡共欠了20多万元

  现年38岁的张某是巩义市涉村镇居民,据巩义市法院调查,2011年4月,张某伪造收入证明等材料,在郑州一家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很快开始透支消费。到2012年2月,张某感觉一张信用卡已经不能满足其消费需求了,便打算通过透支另一张信用卡来偿还前一张信用卡的卡债。于是,张某再次伪造材料,在巩义市另一家银行办理了一张白金信用卡。

  起初张某还能按时还款,其信用额度也在一直提升,但到2013年时,张某的还款额度远远赶不上刷卡额度——他的两张信用卡的透支额度分别达到11.4万元与10万元。后来,因为工作变动,张某逐渐失去了偿还能力,至2013年8月,张某的两张信用卡分别欠本息14.5万余元和11.5万余元。

  恶意透支不还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张某欠款期间,两家发卡银行对张某进行多次催收,但张某一直以“有钱了就还”为由拖延。2013年9月,经银行报案,张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后被巩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昨天,巩义市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记者了解到,持卡人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这种行为就会被定义为恶意透支,将承担刑事责任。

  (李俊明)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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