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省公开社会抚养费168.8亿 粤苏明确答复不公布

2013-10-02 09:23    来源:新京报

  截至昨日,全国已有22个省份陆续依申请公开了去年社会抚养费征缴总额,共计168.8亿元。

  目前,仍有9省份未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未公开其社会抚养费的征缴数额。其中,广东省人口计生委(日前与广东省卫生厅组建成卫计委)合并成和江苏财政厅明确表示不能给予公开。

  今年7月1日,浙江律师吴有水向全国31省份人口计生委和财政厅申请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总额及收支预算、审计信息,有14省不答复或拒绝公开。

  9月1日,14位女律师再度向上述14省份的计生委和财政厅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信息。

  期间(9月18日),国家审计署首度公开9省45县社会抚养费审计报告,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则表示,将指导各地主动公开社会抚养费信息,切实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截至9月30日,14个被两度申请“社会抚养费”信息公开的省份中,又有陕西、吉林、黑龙江、新疆、青海五省份的计生委或财政厅公开了本地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缴总额,总计逾3.2亿元。

  至此,已有22省份公开了2012年度的社会抚养费征缴总额,总计接近169亿元。

  参与信息公开申请的北京律师黄溢智介绍,未公开社会抚养费信息的省份,理由大致是,“各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由县级计划生育部门负责,上缴同级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省级人口计生部门没有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和案件数统计数据。”

  不过,也有特例。广东、江苏两省均明确拒绝公开“社会抚养费”。

  其中,江苏省财政厅和广东省人口计生委不予公开的理由是,“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求无关的政府信息”。

  (记者 魏铭言)

责编: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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