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严控新设行政许可:防止一边削一边增
随着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强,今后新设行政许可将受到严格控制。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措施。
会议指出,新一届政府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为突破口,取消和下放了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出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措施,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也是坚定不移、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利于防止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进一步为企业“减负松绑”,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正发展环境。
近年来,我国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去年8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并批准广东省于“十二五”时期,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
截至去年8月,国务院10年来分6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今年5月,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计117项。
地方行政审批体制改革也动作频频。去年7月,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了省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明确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9项、转移55项、下放实施115项、委托管理5项,共调整354项,占广东省级政府现有实际审批项目的1/3以上。
不过,在现实操作中,行政审批项目一边削减一边增长的现象十分突出。例如,绍兴市官方数据显示,从2002年清理后到2004年新一轮清理期间,新增了市级行政审批172项。
“任何政府部门都有增加行政审批事项的冲动,这背后是部门利益。”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新的领域、行业不断出现,要求政府管理也随之更新,新的行政许可应运而生。但这种行政审批应该严格把控,通过合法的、规范、公开、透明的程序来完成,不能由部门几个人来制定。
广东省综合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彭澎也认为,为了市场经济有更好的发展,有一些新的审批项目是必要的。但这些新设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尤其要经过民意听证,不能随意出台。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严格设定标准。坚决控制新设对企业投资、产品、生产经营和资质资格的行政许可,放宽社会资金准入。能通过技术标准、规范等其他管理手段或措施解决的,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能通过设定一个行政许可解决的,不得设定多个行政许可。要严格设定程序。对确有必要设定的行政许可,要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并广泛听取意见。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得设定。召开听证会要真实反映民意,防止成摆设。
会议提出,要严格对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各部门要公布其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目录,并定期评价,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实施行政许可,要明确责任、权责一致,注重事中事后监督。对违法设定许可和增设许可条件,或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为名行许可之实的,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特别要制止以许可增加收费的行为。
彭澎认为,上述举措如果严格执行,肯定能有效抑制地方和部门利益的冲动。他认为,各地和各部门应该要有一个比较好的检讨机制,把审批项目一项项列出来讨论,不合适的就清理掉。同时还应该建立举报机制,让企业和基层对毫无疑义的审批项目进行举报。
(林小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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