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被指遭架空:政府都是按指标征税
依法征税,还是按指标征税?
目前正值《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布草案,向社会普遍征集意见过程中。近日,由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和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联合承办的《税收征管法》修改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大学举行。
会上,原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俞光远的一句话,让参与税收征管法修改研讨会的与会人员颇为尴尬。
俞光远说,实际税收征管过程中,怎么依法征税,是一个重大的问题。现在我们是依照上级下达的指令性、指标性的任务来征税;而不是按照税法规定的范围和税率,来依法征税。
按行政指令征税,意味着税收征管法在实践中被架空——这个税收征管中最根本的问题,秒杀了其他任何程序性、技术性问题的讨论。
财税法学专家们共聚一堂,均表达了此次草案片面强调国家的征税权力,而纳税人权利的保障和平衡被极大忽视。
按指标收税
40余名财税法学界的专家,和税务咨询及税法律师等实务界人士,就税收征管法中几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邀请了起草此次草案的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制度处的相关官员,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以及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均有相关负责人出席。当然,官员们更多是听取意见,并未就此发表个人看法。
当与会专家们还在就“税款滞纳金是否能被无限期追缴”,以及“罚款的范围是否过于宽泛”,“惩罚措施是否过于严厉”而争论时,俞光远在临近会议尾声时的一个补充发言,无疑点破了问题症结所在。
俞光远表示,实际征管中,有一个重大的问题,就是“怎么依法征税”。依法征税,应该是按照税法规定的范围、税率来征收。但实际中,并没有真正做到依法征税,而是按照计划指令来征税:上级下达多少指标任务,基层执行部门就征收多少税款。因此,现实中存在不少包税以及变相招税的问题。
俞光远进一步指出,正因为没有依法征税,而是按指标征收,这导致在年头好的时候,税务机关无需那么充分地收税,部分应收税收就留在企业内部,这才有了“滞纳金”的问题;在年头不好的时候,税务机关一查企业,追缴这部分欠税,又产生了“过头税”的问题。如果真正能够依法征税,就能避免很多类似的争议。
症结在财政系统?
俞光远指出,依法征税的核心在于要改变“按指标征税”这套思路,这个问题多年来没有得到解决。现在修改税收征管法时,若能增加适当的内容,从立法角度把这个问题解决,将对今后我国依法征税、依法理财、依法治国等,有着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对此,税务机关也颇多微词。日前,在中国人民大学博锐财税沙龙,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职能转变的专题讨论会上,有北京国税系统官员表示,因为整个财税系统的职能未理顺,税务系统承载了很多莫名的指责。
上述国税官员表示,税收增长的刚性指标,多由财政系统指定;而这个刚性指标,并不会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多是硬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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