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保障房频变公务员福利房 双轨分配日趋固化

2013-06-27 08:4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今年5月,深圳馨海苑进入公众视野。深圳海关这个超低价分配的“福利房”,因在市场上高价出售,而受到广泛关注。

  深圳海关并非孤例。在北京东四环大郊亭桥东南角,一个名为“广华新城”的大型经济适用房项目,被曝定向销售给中央部委和中石化等,拟售价格只有市场价的五分之一。这使经适房面临“公务员分福利房”的质疑。而此前媒体报道,郑州市三分之二的经适房都被相关部门拿走,面向社会公开摇号分配的只有三分之一。

  保障房分配正呈现出双轨制的趋势,且有日益固化的危险。“如果不解决制度问题,类似事情还会发生”。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认为,各地经适房、保障房频频变公务员福利房的背后,有着深层次的制度原因。

  分配“双轨”

  深圳海关福利房事件暴露出,深圳保障房分配目前仍存在“双轨”现象。

  按照深圳目前的保障房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保障房的人群被分为两类通道,一类是社会申请,一类是人才申请,而可供应的保障房分为公租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两种形式。其中,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群,既可以走社会通道,也可以走人才通道;而普通人只有一种选择。

  此外,本报记者查询深圳住建局网站显示,最近几年,深圳仍然存在公务员福利分房的现象,很多空置多年的经适房小区被分给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政府名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深圳海关的说法,他们有约1100名员工未享受过以前的购房优惠政策,需要单位来解决。这大约就是深圳海关“自筹资金”建设福利房的理由。

  厦门市保障分配也是采取双轨制:公务员申请保障房单列,可以优先社会人群分得优质房源。近日,“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第六批1800多社会申请户,又被‘一刀切’赶到了(厦门)岛外,”厦门第六批保障房申请者傅女士告诉本报记者,岛内的优质房源已优先分配给机关事业单位。

  傅女士称,公务人员分配保障性商品房的比例严重高出普通人群。根据厦门住建局公示信息,至2012年10月,社会申请总共五批才分配到2346号;而截至2012年6月,公务员仅三批就已经分配到3638号。

  记者获得的一份厦门公务人员保障性商品房评分表显示,公务人员职位级别越高,分数越高,其获得保障房的优先度就越大。

  深圳市民陈小姐、厦门的傅女士都认为,当地保障房分配模式存在严重不公平问题,公务人员享有“特权”嫌疑。

  制度固化

  邹晓云对本报记者表示,公务员“福利分房”是计划经济时代的遗留问题。“过去几十年房子都是国家分配,1998年实行住宅商品化改革后,福利分房仍一直延续到现在”。

  公务员福利分房,有“尚方宝剑”。1999年国办转发建设部等部门的通知 (厅字[1999]10号文),为中央在京机关公务员住房留了两个出口:一是由中直和国家机关管理事务局统建统分;二是各部委利用自有用地改扩建。

  邹晓云认为,上述文件为公务员“福利分房”留下了制度豁口,“不设期限,各机关部委都可以来建房。”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亦指出,这导致此后多年公务员变相福利分房在各地普遍存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已超出了“自有用地”范围。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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