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决策幕后:存量增量如何取舍尚无定论
房产税试点扩容时间表已经明确,国务院与地方政府的上下互动勾勒出了决策的流程。
24日公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国家发改委人士进一步明确,今年会有具体动作。
目前,试点“第三地”仍是悬念,具体征收模式亦有待评估确定。财税系统内部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具体怎么征尚未形成定论,如果要把存量房纳入,会涉及评估价的问题。
另有知情人士称,地方上报的方案在国税总局属于加密文件,会直接送给相关司局或者领导。
哪个城市新增试点?
在《意见》公布的当天,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有关负责人说,正在考虑择机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今年会有具体动作。对于这个政策信号,市场的预期是,继上海、重庆之后,年内将有更多城市开始试点。
房产税并非新鲜事物,27年前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即明确征收这项财产税,但主要是针对生产经营性房产,对个人住房免税。2011年1月,国内楼市持续升温,中央在推出多项调控政策后,同时推出房产税政策,即开始对个人保有房产征税。上海、重庆成为首批试点城市。
两年多来,关于新增试点城市的传闻不断撩拨着公众的神经。前有湖南、湖北、广东等地的多个城市,后有南京、杭州和深圳等城市相继“被猜想”。
昨天,本报记者向深圳市地税局有关人士求证获悉,该局已经就类似传闻予以澄清。上周,深圳媒体援引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杨龙的话称,深圳尚未收到任何关于房产税试点的通知,何时开征仍是未知数。
深圳一名房地产业内人士向本报表示,开征房产税的目的不同,决定着征税模式和技术手段的不同,但总体而言,深圳开征房产税的技术条件基本具备。
他曾参与深圳存量房交易按评估价征税的政策制定,其称,最近深圳市并无进行开征房产税的相关研究和政策制定,是否进行试点仍不得而知。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今年2月份对本报记者表示,据其了解,有6~8个城市在做试点储备。
据上述财税系统人士透露,房产税试点和地方主政领导的思路有关,一般来说方案由地方拿出,最终由国务院拍板。
对于是否已经有新增试点城市纳入决策范围或已上报方案,知情人士表示不得而知,但就具体的决策流程,他称,一般而言,地方上报的方案属于加密文件,会直接送给包括国税总局在内的相关司局或者领导。
按照2011年的试点经验,房产税具体征收办法由地方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上海市政府当时表示,准备工作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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