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套取公积金成半公开产业 手续费高达17%
“正常情况下提不出的公积金,交给我们,只要15天就能提出来。提取金额不同,手续费的标准也不同,提取金额30万以上,手续费是10%;提取金额10万左右,手续费是17%。”一位自称可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的男子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作为我国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在现实中,“低存低贷”、“强制储蓄”的住房公积金在降低部分缴存者购房成本的同时,也面对着“劫贫济富”、“劫贫济贫”的争议和花样百出的非法套取。对此,专家指出,解决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现实中暴露的诸多问题,不仅应严厉打击非法套取,也应统筹设计,增强各地公积金统筹程度,并通过拓展投资、投资收益反哺、“限高保低”等多项措施,确保更多中低收入缴存者享受制度红利。
非法套取手段花样百出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我国很多城市,“套取公积金”已成为半公开的地下产业。不仅街头“提取公积金”广告屡见不鲜,在百度搜索“提取公积金”关键词,也可以发现大量协助缴存人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信息。
通过百度搜索,记者联系到一位自称某投资理财有限公司负责人的男子。他表示,按照规定,买房、租房、大修等原因都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是提取的各种标准很严格。如果不按照规定的用途,住房公积金是很难提出来的,所以才会有他们这个行当。
“以前人们主要通过虚假购房凭证套公积金,现在住房公积金中心与房管局、央行征信系统以及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已经联网,用这种办法套取公积金根本不可能;过去还有通过假租房套公积金的,签一份虚假的租房协议,一个月房租几万块钱,一次提一年的,也能一次提出几十万公积金,但是这种办法‘太假了’,公积金中心也采取了相关的限制措施,租房提取不能超过一定的标准,所以这种办法也不行。”他说。
业内人士指出,在目前的制度设计下,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许多公民基本信息都未能联网,对于一些非法套取行为,虽然能通过实地考察、实地调档等方式予以遏制,但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太高。除此之外,确实有一些套取方式游走在法律边缘,没有明确的法律予以监管,这都是很现实又亟须解决的问题。
住房公积金制度社会效益大
专家表示,尽管在现实中出现了花样百出的非法套取行为,但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20年的实践中,仍然体现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在今天看来,住房公积金主要是用来个人住房贷款的,而在制度设计之初,主要是为了给房改筹资。”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德峰表示,“上世纪90年代初,上海房改遇到巨额的资金缺口,于是借鉴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由个人的工资出一部分钱,企业出一部分钱,支援全市的住房建设。由于上海的公积金‘试点’卓有成效,不久之后,各地也陆陆续续建立了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各地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之初,主要用于支援“房改”、“危改”。以最早一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天津市为例,1992年5月,在天津市建设资金奇缺的情况下,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向河西区平改办、天津起重设备厂发放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1000万元和100万元。截至2000年底,中心已累计向总面积4900多万平方米的1400多个项目投放建设资金110亿元,占“八五”、“九五”期间天津全市住房建设资金的四分之一。在住房公积金的支援下,著名的大片危改项目谦德庄、春华里得以顺利完成,华苑、梅江等大片居住小区也得以启动。
随着“房改”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住房公积金的主要职能也演变成支持职工住房贷款以及支援保障房建设。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最大的历史贡献在于,从源头上建立起单位、个人共同负担的机制,促进了住房的公平分配、公开分配和按劳分配,有效避免了福利分房时代的诸多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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