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再开罚单:8房企哄抬房价被罚超千万

2013-04-17 09:1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原金 王杰 发自北京

  继液晶面板、白酒之后,发改委再开罚单,这次指向了房地产开发商。

  昨日(4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报称,有8家房地产企业的8个项目违反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决定予以处罚,8家公司共计处罚1000多万元。其中一些公司背后是知名企业,包括2家上市公司。

  这并不是国家发改委首次对房企开出罚单,早在2011年,国家发改委就对不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的12家房地产企业开出罚单,涉及金额363.5万元,其原因同样也是误导性标价、部分在售房源未明码标价、已售房源标价不符合规定等违规行为。

  中原地产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发改委这次开出的罚金数额比上次大,释放出的信号意义也更大,“孤立来看,此次事件对市场整体影响有限,毕竟捂盘不是主流,但我们更多应该放在‘国五条’出台的大背景下去看。”

  8家房企捂盘惜售挨罚

  发改委此次的通报,是将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汇总,共涉及8家企业,其中北京、山西、河南各2家,黑龙江、辽宁各1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该名单获悉,涉事的8家房地产企业中,大部分属于中小型房企,捂盘数目也不一。

  不过,这些被点名的房企背后,不乏一些实力雄厚的东家。比如,被点名的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新华联(000620,SZ)的旗下公司,后者又是中国500强企业——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被点名的河南煤化建业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则是建业地产(00832,HK)的下属公司。被点名的辽宁省沈阳中冶溪湖置业有限公司,所属集团为中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点名的北京慧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滨河丽舍”项目,将26套未售房源标示为已售状态。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的“运河湾”项目,将24套未售房源标示为已售状态。

  秦兵房产律师团队徐斌律师表示,捂盘惜售现象并不少见。朝向、户型、楼层等因素都决定房屋的价值,因此同一楼盘的房屋也有差别。开发商一般先把好房子假装做成“已售”,购房人只能先买相对差的,等买了以后才发现,开发商又在卖“已售”的更优质房子。

  张大伟称,由于资金问题,在中小型房地产企业中更可能存在这种捂盘现象,而大型房地产企业对资金链的依赖程度相对较小,所以捂盘现象少一些。

  记者了解到,此次通报的“运河湾”项目,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当前报价为23000元/平方米,近几个月内价格呈上升趋势,2012年12月和2013年1月,其单价只有2万元,涨幅目前已超过10%。位于北京密云县的“滨河丽舍”,近期价格则较为平稳,目前的单价为9600元,较年初略降。

  张大伟还认为,由于各种政策限制,一线城市的捂盘现象会越来越少,而二、三线城市由于土地成本增长较快,这种情况较难杜绝。

  车库“捂盘”游离监管外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的网站上了解到,运河湾家园项目共取得6个预售许可证,在售项目均进入现房销售状态。

  有业内人士指出,不少楼盘为了摆脱价格管制,改为现房销售,并在现房销售阶段大幅提高价格,以增加利润。记者看到,在其现房销售信息公示中,2012年3月19日拿到销售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X京房权证通字第1204771号”,销售楼号为“1幢”的332套车库,时隔一年之久,仍是未签约状态。据了解,这些车库,建筑面积为21974.6平方米,地下有两层,开发商拟售参考均价为6000元/平方米。这些车库的功能,明确显示为屋面附属用房。以建筑面积为27.99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2.45平方米的车位为主。

  对于上述现象,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认为,从人防的角度,确实很多开发商会考虑延缓车库销售,这也是多方面考虑的结果。但“运河湾”项目的车库在取得销售证的情况仍未签约,是否存在捂盘惜售的可能性?严跃进指出,相对来说,车库销售游离于目前的楼市监管政策之外。随着 “国五条”的出台,部分开发商确实存在动机,变相逃避种种政策规定。“业主往往是弱势群体,该项目是不是违规,公众确实可以提出质疑。”

  实际上,车库捂盘惜售的现象不乏例子。福建省房屋登记中心就曾收到业主投诉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反映福州美林湾车库捂盘销售一事。石家庄政协委员高小菊委员在石家庄“两会”的提案中就指出,自2009年12月开始楼市调控以来,政策经历了五次升级,却都与作为楼市配套设施的车位的涨价无关。

  专家:对市场有叠加影响

  其实,发改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早有预期。

  在今年初出台的“国五条”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要 “加强市场监管”,要求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在随后出台的“国五条”细则中,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比如“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

  在“国五条”细则中,国务院对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土部等多个部门明确了市场监督任务。张大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国家发改委此次发布的通告,主要还是从宏观调控的政策层面来考虑的,因为在之前的“国五条”政策中,国家发改委也是执行部门一个,而相关部门都在积极行动起来,国家发改委也要推进政策落实。

  发改委在此次处罚通告中表示,要将商品房售价明码标价的监督常态化,要对房地产企业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公开通报上述典型案例的目的,就是要提醒所有房地产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督促所有被查处的房地产企业积极进行整改,切实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对于整改不力的企业,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针对“捂盘现象”,在国家发改委2011年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早就有明确要求,此次发改委再次针对故意捂盘营造房源紧张气氛做出规定。

  此次发改委开出的罚单,张大伟分析认为,这是调控政策的信号之一,虽然是惯例的专项检查,但在调控各地落地之际发布查处结果,对市场有一定的叠加影响。“对于涉事房企来说,后期肯定会被监管整改,也会被严格监管。”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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